以下是引用ruoyan在2007-1-16 18:30:00的发言:
某人买青菜和肉,青菜100元/车,肉10元/斤,买一车青菜的总付款是(100元/车)×(1车)=100元,买一斤肉需要(10元/斤)×(1斤)=10元,10元<100元,所以,此人说肉比青菜便宜。
对啊,这就是说一般民众的认识不具有经济学学术价值,完全是一种习惯。这种习惯往往出现在同种计量方法的比较当中,如都用重量计量的物品等,事实上完全忽略了同样计量单位后边的不同质。如果是完全不同的东西,有时候也会进行这种比较,比如若有人说“房子贵过猪肉”,基本上会得到多数人认可,不论肉是用斤计量还是用头计算,一座房子的价值都会超过一斤或一头猪肉的价值。但是,这种世俗说法没有任何经济学意义。如果我们提醒房子是按照平方尺(香港就习惯按照平方英尺计价)计价,则就会有许多人对“房价贵过猪肉”表示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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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什么?这是对你的“1可以是任何单位的”否定。Qb=1把,就是肉比菜贵,Qb=1车就是肉比菜便宜;这说明你的那个判别式不恰当,不能作为标准。
我认为的贵贱的判别式是:
同时段内满足量的价格总额。月租1500元的房子住一晚算满足一次,价格50元;一天吃2斤猪肉饱和,2斤价格总额12元。所以,房子比猪肉贵。吃一吨饭需要猪肉0.5斤,蔬菜1斤,支出货币分别为6元和15元,蔬菜比肉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