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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3
在统计局的“房地产资金来源”中的四个主要项目:
“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很容易理解
定金及预收款:主要是首付款
但对于“个人按揭贷款”,《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如下规定:
个人按揭贷款:又称"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银发[1998]190号)中规定,贷款人(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采用分期偿还方式用于购买自用普通
住房的贷款.它是银行用其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性贷款.具体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
买商品房时以其购买的产权住房(或银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方式)为抵押,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
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从1999年2月开始,个人住房贷款可扩大到借款人自用的各类型住房贷款(《关
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73号).


我无法理解的是:个人贷款是客户向银行进行贷款,贷款资金由银行一次性划拨给开发商,何以仅6千多亿,仅占10几个百分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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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5 22:38:10
对,我也表示不能理解,统计局的数据很多是经不起推敲的,不能相信,甚至有些数据自相矛盾。很多统计数据是他们估计出来的,我现在不太敢用他们的房地产统计数据了,用他们的数据得到的结论完全与现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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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22:52:39
统计局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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