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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8
7月10日,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发生一起律师被法官铐在法院篮球架上的事件,昨日,省高院调查组宣布,“审判员洪猛未经批准对律师何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并向何律师当面赔礼道歉。

法官叫法警把律师铐起来

7月10日上午,昆明的何律师到澄江县法院代理一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澄江县法院民事一庭庭长洪猛单独负责审理此案。庭审后,何律师认为笔录上遗漏了自己的辩论观点,拒绝签字,并在笔录上表达了意见。再次遭拒绝后,洪猛让书记员叫来法警,把何律师铐了起来带出法庭,后又铐在法院篮球架上。

11时半,澄江县法院副院长洪家敬得知情况后,来到法院法警大队,叫法警把何律师的手铐打开,并把何律师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此时,何律师被铐在篮球架上已有40分钟左右。

据何律师转述:洪副院长了解情况后,对何律师说:“这个法官性子急,案子多,压力大,他拘留你没有按程序办理手续,对不起你了,请你理解。”何律师离开法庭时,眼角都湿润了。

下午,澄江县法院院长潘万江打电话给何律师,请他再次到法院办公室,潘院长当场给他道歉,并说要整顿法官队伍。

事发后,云南省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随即赶到澄江了解情况。

当事律师将向省检提交控告信

次日下午,当事人和律师在天涯社区贴出帖子,称自己将在近日亲自到省检察院递交《关于对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违法犯罪行为的控告信》,帖子中,何律师提到,“我走出法院,在法院大门口遇到我的当事人父子俩,他们见我出来,快步上前,一人扶着我的一只胳膊,轻声对我说,别怕,出来就好,官司我们不打了。刹那间,我差点未忍住眼眶中的泪水。这是多么的讽刺啊,律师本来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保护者,但我却还需要当事人来保护我、来安慰我,我把头转到一旁,尽量调整自己的情绪,极力维护从在法庭上被戴上手铐那一刻起早已被践踏殆尽的一点点律师的尊严。”

他表示,“我被澄江法院用手铐铐了45分钟以上。另外,手机发还给我后,我发现,我用手机照的照片被全部删除了。”“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洪猛的行为,是对公民权利的践踏,是对律师权利的侮辱,更是一种犯罪行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更为了律师执业环境的好转,让我的同事、同行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再也不要经历这类荒唐的遭遇,我希望相关部门认真、严肃地处理此事。”

“在整个事件中,洪猛法官在未获得院长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口头决定对我采取拘留措施,并在法庭内当众宣布,当即命令法警给我戴上戒具,把我铐在露天篮球架上达40多分钟之久,其间,还扣押我的手机,删除手机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立案查处。在此,我请求贵院对洪猛进行立案处理。”

省高院:法官未经批准采取强制措施

昨日下午,省高院发布了落款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组”的消息:7月11日下午,我院在接到省法院许前飞院长关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的指示后,党组书记、院长吕召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相关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同志组成调查组,于当晚8点赶赴澄江县法院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调查核实,澄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洪猛未经批准对律师何某某采取强制措施的事实是存在的,且是错误的;本着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态度,7月12日上午11时,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自力,亲自带领澄江法院院长潘万江、副院长洪家敬及该事件的责任人洪猛,及时赶往昆明,通过云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云南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约见何律师,代表澄江法院以诚恳的态度当面向何律师赔礼道歉,并向何律师表示上级法院对此事高度重视,一定会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该事件中澄江法院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迁就姑息。同时,该事件的责任人洪猛也当面向何律师真诚地进行了赔礼道歉。

目前,玉溪中院和澄江法院正在研究对法院相关责任人的处理,调查组一定会本着实事求是和负责任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规定,及时妥善地处理好这一事件,并将处理情况向媒体及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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