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兑现一年前入主时对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太工天成[23.34 0.52%](600392,SH)的实际控制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山西煤运”)近期将被部分中小股民起诉。
11月4日,该案代理律师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0月中旬,已经向太工天成监事会发函,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回应”。
眼看30天的期限将至,“如果监事会再不依法采取措施,将代表股民对山西煤运提起诉讼。” 接受采访时,宋一欣正着手准备相关诉讼材料。
如果此案被法院受理,这将成为国内第一例因大股东违背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导致的股东代表诉讼案件。
时机不成熟资产重组“落空”
引发投资者不满情绪的这项资产重组,缘于一年前山西煤运入主太工天成时的重组计划安排。
2008年年底,经山西省国资委和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山西煤运协议收购太工天成20%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山西煤运同时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将逐步向太工天成注入优质煤炭生产资产,并增持太工天成股份,变更太工天成的主营业务,给上市公司股东更丰厚的回报。
这一股权转让,使原本主业是IT的太工天成一步“嫁入豪门”,更令中小投资者对其未来发展充满想象。
山西煤运位居中国煤炭工业100强第2名,仅次于中国神华[35.50 -1.11%](601088.SH),也是国内最大的煤炭运销专业企业,旗下优质资产众多。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山西煤运煤炭总销量完成2.67亿吨,销售收入902.4亿元,实现利润59.9亿元,总资产达446.15亿元。
然而,令投资者始料未及的是,在12个月的承诺期限将近之时,这一重组计划却因大股东突然变卦而“落空”。
2009年 9月25日,太工天成发布公告称:“筹划本次重大重组的时机尚不成熟,公司决定暂缓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承诺在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宋一欣表示,从国内市场诸多重组案例看,所谓“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说辞,往往就意味着重组的彻底终止。
对上述说法,太工天成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终止只是外界猜测,重组还是有希望的。”不过,他也明确表示:“重组的事是大股东在做,上市公司没有参与。至于何时算条件具备,大股东也没有说。”
利益趋动大小股东暗中博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分析师认为:“现在暂缓重组,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股价上涨,导致重组成本过高。”
截至11月4日,太工天成的收盘价为23.66元,市盈率是161倍,远远高于煤炭行业20倍左右的平均水平。
他猜测,山西煤运或许想借机降低投资者预期以打压股价,降低重组成本,以便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价格再启动重组。“你(中小股东)不卖,股价打不下去,我就不做(重组),你卖了我就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