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nleyjunjun 发表于 2009-11-21 13:07 
无语!看来楼主适合在原始丛林中生活。
个人利益最大化如果以损害他人为前提,那么对整个社会就是“低效率”和“浪费”,或者说社会福利的损失。楼主想想看,如果你要不择手段的个人利益最大化,那为什么不鼓励杀人抢劫合法呢?“人的本性”有这样的冲动,也能使你的利益最大化。
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是有限制条件的,也就是不能给其他任何人带来损失。像你提到的“丑陋事件”都不符合这个限制条件,不是我们社会要提倡的。这种事件越多,也就说明这个社会越不成熟,不管法治还是道德制约。
"市场经济的利益最大化是有限制条件的,也就是不能给其他任何人带来损失。"这个限制条件是否是由点过了.
因为不少经济活动,典型的就是期货, 还有民事和商业诉讼的个案,往往都是零和的.
道德和法律不能直接的画上等号. 假如道德是一种指导性的, 那法律或者限制性制度这样的限制条件, 则应该是一个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底线, 而这个底线应该是不能危害到了这个社会活动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