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8857 70
2018-02-24
(二)
历史研究注重贯通之法。贯通是“纵通”“横通”的总和说法。所谓:“今之专史、断代史都可属于横通”,“横通自有其不可替代的独立价值,前提是不作井底之蛙”,概言之,“通史的‘通’为综合性的‘纵’通”,“纵通也必须建筑在横通的基础上,其养料必然来源于横通的供给,活水源源不绝,再加巧妙经纬,方不至于肤浅漂浮而不落实地”。由此,需要从学科建设和工作逻辑的层面处理好生产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诸范畴的辩证界划关系,由于确定了界限,“它不抹杀现实差别”;手段是“构图”。但在这些过程中,既要防止逻辑主义的作风,又要避免陷入“知识论的解释学”窠臼。例如说,唯物史观判定“权力”的依据是由上层建筑而及于生产关系,由生产关系而及于生产力。但不能以“此权力”任意解释“彼权力”。在如何研究“权力”的问题上,现有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似乎陷入了理论窘境:既然生产力作为“第一权力体系”,政治经济学何不优先研究它?其实,这是“客体批判”学科定位和内部研究权属的分配问题。概言之,是要认识到:“人类史前时期的社会科学研究服从于政治经济学批判工作逻辑,以‘生产关系的客体批判’为工作领衔。这就是劳动二重性的基本工作原理:主体和客体构成了历史运动辩证法的主角,但客体批判的力量始终高于主体力量。这种史实摧垮了‘生产力纯经济学’认识神话,但恰当地提出了科学界定客体批判研究性质的问题。”

产品和商品规定性的不同是区分两种经济形态的特质性规定。由此,我们需要分析产品和商品的社会构造规范。从批判规定的角度看,产品的构造成分是“物质”(物质产品)和“身份”(社会产品),商品的构造成分是“物质”(使用价值)和“财产”(价值);与前者对应的显然是“身份统治”历史世界,与后者对应的显然是“财产统治”历史世界。统一二者的则是“生产物”,或曰“社会生成物”(规定)。例如说,“商品是由生产物发展过来的。不论怎样一件简单的生产物,如一探究它发展成为商品的全过程,或者,如从一个简单的商品交换现象中,去探究隐藏在它背后的本质,就知道商品是把一定社会关系,作为它形成的现实基础。它体现着现实的社会关系;同时,还可由它形成的过程,测定一个社会的生产力的发达水准”。因此,产品和商品毋宁被称作“生成规定”,它们的区别仅仅是生成状况不同,两者的对立集中于身份关系(社会产品本身)和财产关系(社会总产品的生产规定)的社会关系的分野。

在产品社会的“产品”规定里,产品(生产物)是向着“身份”生成,作为产物——社会身份,即代表了一定共同体的结构。在商品社会的“商品”规定里,“财产”是向着“社会总产品的规定”生成,即规定性贯彻于使用价值为“价值”(通常是价值量)所社会驱使的机制中。对于财产统治系统而言,全部的聚焦点是落在“总商品”的生成规定之上。在商品中,价值量是属于总商品的规定性,而在产品中,量的规定直接隶属于身份关系。前者突出了客体,后者只是突出主体;前者通过“二因素构造”(以一种分裂的方式产生)讲明自身的中心内容是“社会总产品生成”,后者则只是表明自身的中心内容始终是“共同体本身”。换言之,“价值”乃是代表了客体的社会生成性,而身份关系本身就是主体的直接生产性。商品作为存在——无论自然物质存在抑或社会存在,由总商品的存在者进行规定的赋予,相反,产品作为存在,在规定上仍然导源于共同体形态的存在者,或毋宁说,它本身就是决定或表征社会身份的“共同体的某种结构”。所以,如果我们把使用价值的规定指派给“产品”,那么,这不过是说产品商品仍然通过“生产物的规定”进行贯通,由物的地基上产生不同的“事的科学”。这正是一种贯通。也许是出于此种考虑,广松涉认为:“在科学的哲学形成之后,马克思恩格斯都尽可能地去克服旧哲学的二元模式,而确证科学实践关系基础上的主体际性。”“甚至,他认为马克思恩格后来的论著中很少用‘主体——客体’这一对范畴,因为这对概念本身就是近代资产阶级哲学构架的基本规定。”生成运动方向的不同严格隔开了上述“产品”和“商品”的规定:一者支持和代表的超市民力量的“共同体社会”,一者则直接代表了“市民经济系统”;而这就是“族民社会”和“市民社会”彼此对峙,导致我们必须在“对峙”高度上,看待它们的统一与结合。说到底,是认识到两种机制分别促成了截然不同的发展类型:共同体解体状态的发展和共同体“未解体状态”及其发展。

关于共同体“未解体状态”(实则是身份关系系统的自我构造)和“解体状态”(实则是财产关系系统的生成)并存的论述,由所有制历史结构——产品所有制和商品所有制——的界说所发起。它的一个核心观点是,狭义上的“所有制”指的是“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的运动构造的统一。其中,产品既是特殊身份关系下的直接劳动的产物,又以“社会身份”的获得性作为消费实现;与之不同,商品是一定历史财产关系下的劳动产物,是合并了的社会同质的“财产身份”。因此,产品和商品应当被看成与“原始共同体劳动”相对立,分别按照不同道路发展起来的劳动产物形式。原始共同体与其说是“无所有制“的人类组织,毋宁说处于所有制之生成阶段。之后,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以“身份劳动”之所有制发展类型以及“财产劳动”之所有制发展类型的历史并存为所有制结构基本体式。所谓“身份劳动所有制”,相应地就是对身份所有制实质内容的指认罢了。同样,我们亦可以说,“财产劳动所有制”不过指示了“财产所有制”的内涵逻辑和实质内容。商品的本质乃是作为批判规定的“财产劳动”。马克思试图基于主体方面发掘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工作内容,故而有“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的命名。劳动在一定社会结构(无论身份统治或财产统治下)的“非自主成长”,构成经济形态所有制的特质性规定。为此,《资本论》所着重梳理的历史逻辑关系是“共同体形成——所有制发展——共同体重建”,这一发展架构整体锁定了主体和客体辩证互系的历史空间。关于共同体“未解体状态”的发展(中国井田制的长期存续即是一个证明),逻辑上的要义则是分析“家有制”:它的历史源起和发展流变。

在产品社会下,产品以“身份”相互对立,产品一方面是“社会的”“合类的”(合身份之类),另一方面又不能直接进行社会加总,这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它直接提升主体的能力。为方便起见,我们从“知识帷幕”的角度,把由岗位——合作的路径上生发出来的物质交往活动称为“系统I”;这意味着产品生成规定体现在“人的能力”的中心维度上,人的实践能力或生产劳动能力遂体现于作业岗位的合作过程中。与此同时,从“帷幕撕碎”的角度,再把由分工——交换的路径上生发出来的物质交往活动称为“系统II”;对应地看,这当然意味着产品生成规定是体现在“物的能力”(制造工艺)的中心维度上了,其是按照工艺学定制的劳动分工过程。系统I、系统II是工艺并存的,简单而言,一者与合作型劳动关系接通,一者则与非合作型劳动关系接通。这可以被视为马克思《资本论》的锁定演化路径:系统I→系统II,并把客体批判逻辑建基于“系统II”讨论经济必然性问题的内在根据。亦即就本质而论,系统I和系统II:一者是人对物质条件的占有;一者则刚好反过来,乃是物质条件对人本质实施占有活动的发展规定,从而在后者当中,主体并入了客体的规定,一句话,主体“客体化”了。

在产品构造与商品构造并在的社会系统中,需要深层地把握劳动规定的贯通性。相比之下,家有制所根据的是“系统I”的生产力基础,因而与“个人本位”不同,其强调的是“家本位”。“家”既是主体,亦是主体身份(一种具体类型的生产关系范畴),后者指示占有者身份,即“家身份关系”。相应,所谓“家工作本位”,指示这样一种研究:对占有者身份的社会状况及其历史演进的路径进行系统探究。这样看来,社会统治的基层单位是“家生产机构”或“家组织”,其投入和产出分别是直接占有生产条件的“准服役式的劳动力”和“家产品”。同时,“家产品”和作为“商品”的社会产品是可以混杂的,这样方便了前者从后者那里获得经济的量的规定性,从而使得家有制对商品私有制具有兼容性质。

转自:牛马之音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8-2-24 21:11:11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24 21:12:30
1993110 发表于 2018-2-24 21:11
牛马之音,微信群创办者是一名高校教师,现在美国。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24 21:13:31
1993110 发表于 2018-2-24 21:11
我不上微-信,感谢微-信-学友的推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24 21:14:20
1993110 发表于 2018-2-24 21:11
可能了解“牛马之音”的网友不多。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8-2-24 21:15:31
xuguw 发表于 2018-2-24 21:14
可能了解“牛马之音”的网友不多。


我是第一次听说,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