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络上抄了一段,看的不是很明白
根据价格确定过程中自动化水平的高低,多莫威茨(Domowitz,1992)把价格确定方式概括为以下七种方式:①
①多莫威茨(Domowitz,1992)认为,价格确定的自动化程度与系统间两种类型的信息差异有关。第一类信息差异涉及系统交易者可获得信息,如买卖订单和投资者的身份情况,第二类信息差异涉及向可直接进入市场的参与者提供的信息和向外界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之间的不对称。多莫威茨认为,尽管自动化体系可以使信息流量在所有参与者之间均等,但不对称信息的程度通常随价格确定的自动化程度而加剧。
1.水平一
从其他市场引入价格模式。在这种制度下,市场本身没有确定均衡价格的机制,价格根据其他市场的相同时间的价格决定。这种模式主要用来自动处理一些交易不太活跃的股票交易,在许多情况下,这是一种辅助的、与主要市场并行的交易系统。一般来说,在这种模式下,经纪商的订单可与限价订单簿中等待成交的订单进行匹配,也可直接与专家或做市商买卖报盘成交。
2.水平二
以其他市场的价格为准并加以优化模式。这种模式与前一种类似,但在引进其他市场的交易参考价格后,尽可能地改进价格,即成交价格为所有市场中的最高卖价和最低买价(consolidated best bid or offer,CBO)。其基本做法是:以当前市场价格为基准,若下一个新的价格更有利,则根据新价格成交,若价格向不利的方向变动,则仍按原来的价格成交。在这种模式下,交易系统可以在保证不次于现时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暂时停止委托,以寻求更好的价格。
3.水平三
协商定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潜在的买卖双方可直接就证券买卖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协商,然后确定成交价格。不少市场为大宗交易提供了买卖双方直接协商定价的机制。在电子自动化交易情况下,系统在屏幕上显示不标价的买进(或卖出)订单,市场上的多个卖方(或卖方)可提出报价,进行标购(或拍卖)。协商定价模式会使一部分已计入市场限价订单簿的订单转向拍卖或标购,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市场电子化撮合的程度。
4.水平四
屏幕报价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做市商的买卖报价通过电子屏幕直接显示给经纪商和投资者。经纪商和投资者可在所报的价位上,通过计算机键盘输入买进或卖出订单。屏幕报价模式不是在汇总的基础上,而是在一对一的基础上完成的,订单匹配通常遵循时间优先原则或按比例分配原则。
5.水平五
自动双向连续竞价模式.这种模式也称连续竞价模式,买卖双方的订单持续地输入系统,并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及其他优先原则)汇总排队,交易系统根据市场上已有订单情况进行撮合,一旦有与之相匹配的订单,即刻可达成交易.
6.水平六
自动集合竞价模式.与连续竞价相反,集合竞价模式下价格缺乏连续性,所有买卖交易订单不是在收到之后立刻予以匹配成交,而是集中起来在一个固定时间进行撮合.集合竞价通常是以最大交易量为标准确定价格.
7.水平七
带有定价模型的自动竞价模式.这是一种特殊的价格确定模式.该模式选择价格以外的变量来确定成交价格.如在期权定价中,基础证券的波动幅度作为买卖报价的替代形式可以成为成交标准。波动幅度报价(volatility quote)可与其他形式的报价一样,由系统自动予以匹配成交。当两个买卖订单按照波动幅度报价匹配成交后,系统可根据期权定价模型自动计算出期权的成交价格。一些衍生金融产品市场,如环球期货交易市场(GLOBEX)采用了这种模式。
在以上七种价格确定方式中,第一种方式和第二种方式属于从其他市场引入价格,自身没有价格确定机制;第三种、第五种、第六种属于竞价机制;第四种方式即做市商报价机制;第七种方式是一种特殊的不以价格为报价单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