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公式是多边贸易谈判中减税公式之一,这一公式的产生源于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当时,为保证谈判顺利进行,关贸总协定在1975年到1979年间,广泛征求各缔约方的意见,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后,最终拟定了为大多国家接受的的尽可能普遍适用的关税减让公式,即瑞士公式:A=所同意的系数,X=最初的税率,Z=减让后的税率,其中系数表示在关税减让操作进行后所允许的最大的关税水平,该系数越小,允许的最高关税越低。但这一“高税多减”的特点,即关税水平越高,削减幅度越大,也使关税水平较高的发展中成员处于不利地位。一些世贸组织成员因此提出瑞士公式应采取双系数甚至是多系数,主张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可以使用不同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