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4061388 发表于 2018-3-18 18:00 
你怎么说的像是执法的法官。
学术研究当然也是要有规则,不能乱来,但不至于像法律那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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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们愿意接受裁判员的判决,而不是运动员自己给自己打分?
为什么我们愿意接受法官的判决,而不是当事人给自己下判决?
其实理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但凡心智正常的人都懂。但问题是,在中国这个经济学圈子里,学人们似乎并不知道还有中立公正的学术准则这回事。这跟马经教育有着直接的关系。马经具有某个阶级的立场和功利目的,这种教育是强制性的,因此连学术准则都不要了。
另外就是“科学”这个词的问题。由于这个词已经被滥用了,它往往不是与神学对立的意思,而是技术性和数学化的意思。这下就麻烦了。马哲明明是神学,但也照样用“科学”一词来形容。为避免混淆概念,我有这么个建议,要区别于神学,那就用“人学”一词。
附注:辩证法是神学,这是第一代马哲专家狄慈根所下结论(马恩都不反对)。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宿命论,“A决定B”是宿命论的逻辑,是骗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