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j 发表于 2018-4-9 19:03 
我问你呀:“取消电信与通讯垄断”做到了吗?
不过作为国人,我希望美国永远也不会去告。不过,它现在所 ...
我们有移动、联通、电信、卫通、广电等等(后两者也都获得了基础电信资格),这个能叫垄断么?如果你想进军电信行业,欢迎啊,请你先自己出钱把基站架满全国。
美国政府也是让外国运营商随意进入?美国有大量外资电信运营商?
在WTO规定的电信市场开放进程中,由于电信自身的特点,各成员基本实施逐步开放的原则,即先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然后开放数据和移动通信业务,最后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和基础通信设施,我国也不例外。但我国电信业务市场的开放仍然要遵循我国“入世”的基本原则,即以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进行,我国电信开放特点可以概括为:业务分层次,地域分东西,时间分先后,外资有限制。具体的开放顺序和层次大致是:
1.首先开放增值服务和无线寻呼
(1)“入世”之后,外商即可在北京、上海、广州不受数量限制地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商股权比例不超过30%。
(2)“入世”后2年,增值服务开放扩大到14个城市: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武汉。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
(3)“入世”后4年,全国开放,外资比例不超过50%。
2.逐步开放移动电话和数据业务
(1)“入世”后1年,开放北京、上海、广州,不受数量限制地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25%。
(2)“入世”后3年,再开放上述14个城市,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35%。
(3)“入世”后5年,全国开放,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
3.开放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服务
(1)“入世”后3年,开放北京、上海、广州,只能从事三城市内部和之间的有关基础电信服务,不受数量地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25%。
(2)“入世”后5年,再开放上述14个城市,外资比例不超过35%。
(3)“入世”后6年,全国开放,外资股权比例不超过49%。
这些政策上有没有做到,你可以去核实,不要在这胡乱放炮。再次强调一下,政策限不限制与目前有没有外商进来是两码事,这不是诡辩,而是一分为二、全面地看问题。
至于电信关税,中国信息技术产品关税在2005年开始逐渐全部降为零,你老人家可以去查一查。
这次中美贸易之战,美国在涉及到入世方面的诉求重点之一是知识产权,根本没多少涉及你念兹在兹的这个开放那个开放承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