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问过了。 以下是个人见解: 考虑贸易,则GDP决定于四部门,GDP=C+I+G+(X-M),只考虑甲乙两国之间的贸易,假设甲向乙出口10单位,进口5单位,则相应乙向甲出口5单位,进口10单位。甲的GDP=C1+I1+G1+(10-5),乙的GDP=C2+I2+G2+(5-10),两国GDP之和应为C1+I1+G1+C2+I2+G2。
如果甲乙并为一国,甲国原本出口的10单位是甲地区生产的,乙国出口的5单位是乙地区生产的,无论甲乙之间是否买卖这15单位,这15单位都是合并后的大国生产出来的,所以大国的GDP=C1+I1+G1+C2+I2+G2+15。
结论:合并后大国的GDP应该大于合并前两国GDP的简单加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