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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2
国家说要住者有其屋,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房子住。那么你可以租房子住也可以买房子住。好,没钱的就先租吧。租房子的弊端就是怕搬家,怕装修后的受益方模糊(经济学叫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再就是大家都有寄人篱下的屈辱感等等吧。所以呢如果整个国家法律健全,改变住房观念,那么买房自住和租房住差别就很小了,是吧?好,如果买和租的结果差不多的时候人们就不会因为房子问题这么纠结了。可是再怕的就是租的人多了租金也会水涨船高。那我们和政府该咋办呢?大家讨论一下租房和买房的利弊吧!!!
顺便可以讨论一下房产这种产品和普通商品在本质有什么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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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5:39:37
任志强说,如果从发达国家来看,30岁以下的人没工作几年,就靠自己独立收入去买房的几乎为0,非常少。如果未来收入不足以满足住房按揭贷款或者购房支付能力的话,都买不起房。
中国的传统习惯让大家不得不买房,所以年轻人购房比例居高。也就是说,在中国40岁以下的购房比例接近于60%—70%,这个比例在全世界都没有过,原因就在于中国的房子太便宜了,原因也在于中国有一个巨大的50年左右的福利分房制度,所以让大家更愿意把拥有私有住房来作为自己的梦想。
任志强说,在美国有一套房有一部车是梦想,如果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都称之为梦想,在中国30岁左右的人就实现了这一梦想,应该说中国的消费能力和消费观念,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或者很多很多的发达国家。任志强认为,我国大部分的人都是在40岁左右才分到房子,30岁以下的人是没有房子的。结婚常常是住集体宿舍,合住房子是非常普遍的现象。任志强说:“为什么现在的年轻人要一下子超越自己的父辈呢?这里有一个最大的错误观念,就是住房体系中,总是说居者有其屋,按道理说,应该是居者有其所,有地方住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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