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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8

11、无形资产
(1)结合无形资产的明细构成、发行人经营规模变化情况,披露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原值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分析,购买及研发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的余额分别为多少,相关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的相关依据是否充分,请详细论证;
(2)说明各期无形资产原值与现金流量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勾稽关系;
(3)说明各项土地使用权的位置、面积和用地性质、交易的合法性、土地实际使用情况、与募投项目的关系;
(4)说明各项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取得时间、价款支付、用途或功能、入账时间与成本、后续核算、摊销期限及各期摊销情况等情况,具体摊销金额及摊销归集科目(结转营业成本、库存商品、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的具体金额),是否存在减值现象,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12、开发支出与研发费用
(1)以表格形式、分项目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的产品对应开发支出的新增、转无形资产的情况,并分析报告期内开发支出的变动情况和变动原因,说明与研发费用的变动、无形资产的变动之间的关系;
(2)说明研发项目中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在具体执行中是否存在明确的参考时点或判断依据,并结合具体研发项目逐一说明研发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标准,以及各阶段发生的费用归集和结转金额;
(3)结合自身情况说明开发支出满足资本化的具体判断标准,并对照相应标准逐项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原因,提供报告期内开发阶段费用化和资本化的投入明细、金额及占比;
(4)说明报告期内关于研发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请发行人说明开发支出结转无形资产的判断标准、是否及时结转;
(6)研发费用明细成本的构成情况,是否存在将其他费用混入研发费用的情形,各期投入的研发支出明细构成情况,其中资本化及费用化金额为多少,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依据,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模进行逐项核验;
(7)报告期内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的具体金额及占比;各期研发费用中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研发费用是否经相关税务机关审核;
(8)报告期内的主要研发项目、投资金额、其中资本化及费用化的金额、各期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对应发行人现有产品及新产品的具体情况;
(9)发行人各报告期研发人员人数及工作年限分布、研发人员平均薪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13、商誉
(1) 商誉的形成过程,包括相关交易中被收购的企业的历史沿革、被收购前后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收购时间,收购价格的确认依据、评估的具体情况和依 据,发行人合并报表时间、收购价款各期的支付进度,并结合历史沿革的情况说明将被收购企业认定为非同一控制的依据和合理性;
(2)被收购对象自被收购以来各年度的经营业务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发行人收购上述企业时是否存在业绩对赌协议;结合收购时对被收购对象未来效益预测情况和实际效益实现情况,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选取参数等,发行人是否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非同一控制下收购的评估情况,包括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的评估参数、资产账面价值、评估增值情况以及定价公允性,并说明商誉的形成过程以及与商誉有关的资产或资产组;
(4)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说明上述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5)收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付的情形,被收购方对收购资金的后续使用情况,上述公司的原股东与发行人及其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14、长期待摊费用
(1)若为装修费用,则说明长期待摊费用的基本情况,包括装修地点、面积、原值、摊销期限、装修款金额、装修公司名称、起始摊销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减额、期末余额,摊销政策是否谨慎;
(2)长期待摊费用的具体内容、账龄及摊销情况,摊销政策是否谨慎合规,长期待摊费用的归集是否包含与该项目无关的支出、是否存在费用支出资本化的情形,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5、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报告期内各期递延所得税的形成原因、计算过程及后续结转情况,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使用的未来所得税率情况,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确认是否符合谨慎性原则,是否存在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列示的原因;
(3)各报告期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具体差异内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负债确认依据及各期波动原因;
(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与资产负债表其他具体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如在合并范围内存在税务亏损公司的,请详细说明相应原因;内部交易及未实现利润的情况,内部交易定价的方式,内部交易是否实现最终销售。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1)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报告期内其他非流动资产前5名的客户名称、金额、交易内容、账龄、关联关系;
(2)核查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挂或长期挂账的预付款,是否存在应结转资产未及时结转的情形,是否签署正式合同,期后款项是否正常结算,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
17、银行借款
(1)报告期内银行借款的变动明细、借款主体、借款时间、偿还时间、利率(与同期人民银行对应基准利率的差异)及利息支付情况,分别说明各项借款的质押物、抵押物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逾期未还借款的情况;
(2)说明其与筹资活动现金流、财务费用等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核算是否准确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3)借款资金的具体用途、使用期限,是否存在短债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较大的银行借款偿付压力,并结合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其他负债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及现金流量情况,详细说明发行人的整体偿债能力;
(4)报告期内发行人取得的全部长、短期借款的程序是否合规、借款方和使用方是否一致,借款资金用途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发行人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
(5)发行人长、短期借款的结构是否与发行人的资产结构相匹配;
(6)若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通过关联方或供应商取回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情形,逐笔核查通过关联方、供应商取回短长、短期借款的具体时间、金额、方式、资金的流转途径,上述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遭受的处罚及影响金额。
18、应付票据
(1)逐项列示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票人、背书人、票面金额、出票日期、票据的开具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是否属于融资行为;
(2)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应付票据前十名的具体情况;
(3)报告期内应付票据的开具和支付金额、保证金支付比例及金额,并说明与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4)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是否存在商业承兑汇票,如有,请发行人说明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有关交易情况以及在以后年度的收款或付款情况,如无,也请明确说明。
19、应付账款
(1)结合对外采购的主要内容、采购对象、销售合同的执行、采购、生产以及应付账款的发生额和支付情况等补充说明公司应付账款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应付账款波动与采购的配比情况;
(2)结合账龄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付的货款,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是否存在少计、漏计应入账的负债;
(3)应付账款付款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大额占用供应商款项补流动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异常的供应商或其他单位;如存在,核查其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结构等;
(4)应付账款的期后结算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条款按时付款,应付账款是否具有采购合同或者订单支持以及最终收款方是否为货物或服务提供方;
(5)公司的付款政策及政策执行情况、供应商给发行人的信用政策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因现金流问题而延迟付款或改变结算方式的情况,发行人支付货款的对象与其供应商是否一一对应,是否存在第三方代付货款或用现金支付货款的情形;
(6)报告期前十大应付账款的欠款对象、采购内容、欠款期限及期后支付情况等,说明前十大欠款对象金额变动的原因、新增或减少欠款对象的合理性,及与前十大供应商的匹配情况。
20、预收账款
(1)结合主要客户的具体合同条款、款项支付时间、支付比例、生产周期、收入确认时点等说明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与当期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的相关性。说明预收账款对应的主要产品及其期后结转情况;
(2)按已生产项目、已签订合同未生产、未签订合同、已发货未验收、其他分类统计预收账款的金额,列示明细;说明是否存在长期未结转的预收账款及原因;
(3)核查发行人是否存在调节预收账款结转时间以调节收入的情形;
(4)核查预收账款账龄超过1年的原因;
(5)列示预收账款前十大客户名称、金额及占比、账龄(明细到月)、内容,结合销售政策说明预收账款产生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为发行人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等。
21、应付职工薪酬
(1)报告期内各年计提工资、奖金及发放的有关情况;
(2)报告期内不同岗位员工人数、平均薪资变动的具体情况及原因,是否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营业收入规模相适应;结合员工数量变化、人均薪酬水平变动情况,核查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变动原因,是否存在长期挂账的情形;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现金支付工资的情形;
(4)核查与报告期各期支付的职工薪酬与现金流量表“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勾稽关系;
(5)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占用工总量的比例、当年缴纳基数、企业和个人的缴存比例、缴纳总额,是否符合当地社保缴纳规 定,发行人是否已严格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存在需要补缴的情况。如需补缴,说明并披露需要补缴的金额、原因及处理措施,分析补 缴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影响;
(6)如存在欠缴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
(7)核查对于未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是否取得其本人的认可或同意;
(8)核查报告期发行人是否按照当地社保缴存基数和缴存费率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
(9)核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并说明其劳务派遣用工的合法合规性;
(10)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存在群体性的劳务纠纷或严重的个体性劳务纠纷。
22、应交税费
(1)报告期各期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期初应交税额、本期计提数、实际缴纳税额、期末应交税额,说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各期金额变动的合理性,及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
(2)报告期内增值税的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当期应缴增值税和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金额,进项税额与原材料采购金额、销项税额与销售收入之间的匹配关系,以及增值税退税收入的具体依据、金额、计算过程及会计处理;
(3)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补缴、追缴税金和处罚,及其他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项;
(4)报告期各项税费的计税范围、计提金额、实际缴纳金额及与相应收入、成本的匹配关系;
23、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的明细情况、账龄及金额占比;
(2)其他应付款前十名情况、对应金额以及与往来单位的交易资金是否异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说明一年以上其他应付款项形成的原因及后续结转情况;
(4)各期往来款相关方、产生原因、开始时间、偿还时间、用途、利息支付情况。
24、预计负债
(1)若预计负债为为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核查待执行亏损合同形成原因、涉及金额,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为预计负债的会计处理是否合法合规;
(2)若预计负债为诉讼准备,核查报告期内诉讼事项发生原因、目前进展及涉及金额,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公司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
(3)若报告期发行人未计提预计负债,则核查销售合同中与客户约定的关于换货、退货和索赔的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退货、换货、索赔的具体情况,包括涉及的客户、金额、单价、数量、原因、发出及退换时间等,详细核查不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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