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JadenSmith
个人认为是2500。
简单来说,机会成本是一种资源换一种方式使用时,被放弃的使用方式的代价。
在楼主的假设中,张三是一种资源。去上学是一种使用方式、去打工也是一种使用方式。
去打工时可以获得收益为2000元,去上学时可以获得收益为-500(支出)。
两者相差即为机会成本,2500元。即为了放弃打工这种使用方式,除了要放弃2000元的收益,还要支出500元的学费。这些都是张三在选择上学时所必须支出的代价,即机会成本。
如果楼主的假设修改一下:张三去正式工作,收益为2000元、去打工收益为500元(为正)。此时如果放弃打工而去正式工作,其机会成本为500元。
再修改一下:若张三打了人,需要赔偿。若通过法律途径,需要赔偿5000元(负);若私了,则需要赔偿3000元(负)。张三选择了私了。则其机会成本应是-3000(=[-5000-(-2000)])
所以我认为,当所选择的资源配置方式的收益为正时,其机会成本为被放弃的资源配置方式的收益。
如果所选择的资源配置方式的收益为负时,其机会成本应是两者之差。
如果两种资源配置方式的收益都为负时,其机会成本也应是两者之差。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