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延续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制度本身也有其局限性,制度对人的行为的约束是不完全的。正是由于制度的局限性,才使得制度的发展变革成为必要和可能,而制度发展、变革及解决矛盾的形式就是制度的创新。
制度创新包括了:技术制度创新、产权制度创新、组织制度创新、管理制度创新和约束制度创新等多个方面,制度创新是一个演进的过程,包括制度的替代、转化和交易过程。
制度总是要借助不断的创新来拓展自身的绩效范围,换言之,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改善制度的绩效。
制度创新的成本构成:规划设计、组织实施的费用;清除旧制度的费用;消除变革阻力的费用;制度变革带来的损失及变革的机会成本等。
制度创新的原动力: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体的个人、社团和ZF都企图在这一过程中减少实施成本和摩擦成本,从宏观上谋取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最大收益,微观上对不同主体的行动空间及其权利、义务和具体责任进行界定,有效约束主体行为,缓解社会利益冲突
一、对制度及其创新问题的基本认识
二、城市规划法制体系的创新
三、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
四、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制度创新
五、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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