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版主he_zr要求我来评论他的那些垃圾,我就来一下。
根据he_de在
这里的观点:
劳动力与机械力没什么不同,都是人利用的工具或对象。
这是一种非常典型的巴斯夏手法,把土地的自然力说成是公共的,只是土地是私有的。我们来简单归纳一下这种说法的合理之处:
当如果有一天he_zr去抢银行的时候把银行的营业员打死了,他可以对法官为自己辩护说:我的身体去抢银行了,但我的身体的意识当时没有在那里,因为如果我的意识在那里,我的本意只是抢钱,但无意杀人,且如果我的意识在那里思考逃脱的计策,你就不会抓住我了,所以,你可以制裁我的身体,但不能制裁我的意识。不是吗?他说:
换句话说,在他那里,人和人性是分离的。好吧我们暂且认可他的这种说法,希望他能一以贯之,贯彻到底。不过马上,他就说:正如资本家与机器分离一样。这就令人大惑不解了。劳动力是工人劳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属性,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道理推导到资本家和机器上,那么在he_zr那里,机器就变成了资本家的属性,换句话说,资本家的属性是机器。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说,应该是工人占有和使用资本家,因为资本家具有机器的属性,并且在必要的时候拆解资本家以便更改其作为机器的属性是必要的跟合理的。
然后顺着这个工人与劳动力的概念,他又说:
从生理学角度讲,工人与劳动力不分离,但站在经济学角度,两者却是可分离的。有趣的是,马克思关于劳动力成为商品的论述就是站在经济学角度进行阐述的,使用分离法,可是在分析商品价值构成时却偏偏站在生理学角度去论述劳动力的所谓“创造”而可变,使用的却是不分离法。
我不知道he_zr从哪里得出,马克思把劳动力和工人在经济学角度相互分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是指劳动力作为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从自然属性上说,工人也是人,但从社会属性上说,工人是靠出卖劳动力为生,从事特定工作或者劳动的人。而当从经济学角度,工人作为自身劳动力的所有主,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资本家不是购买工人,而是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当资本家购买劳动力的时候,他不能对工人说我只要你的劳动力进工厂,而你作为人,不可以进工厂。所以,在马克思那里,工人在工厂里执行其经济职能并对之进行经济分析时,从来就是和他的劳动力不分离的。但he_zr却胡诌什么分离法,不知道他有无读懂马克思的著作?
劳动力本身不创造价值,劳动力只有通过劳动这一过程才创造价值,就象机器本身不制造产品,机器的运转才制造产品一样。
he_zr在这上面一片混乱后,居然还陷在这个混乱中滑下去:
在物理学方面,劳动力和机械力既然都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力,都是在原材料向产品的转化中提供力的作用,都是在做功,比如手工提起重物和机械提起重物没有质的区别,
显然他对经济学毫无概念,倒是很有兴趣物理学。我们一点也不应该反对他
研究生理工程学,不过,正象他自己最后也迷糊了,不得不说他自己“
未能正确认识和区分做功劳动分别在生理学、物理学和经济学上各取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