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政府文件,还是学者们的言论,都在把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放在一起来讨论。本人脑筋比较死,实在无法适应这种缺乏明确定义的讨论。从抑制“过剩产能”的政策措施来看,似乎是要在产能总体过剩的情况下对“落后产能”下手。这样,压缩的对象就是“落后产能”。好象本质上,政府部门和学者们的头脑没有混乱,倒是本人太咬文嚼字了。但我还是担心,如果不明确界定两者的区别,会把相关的争论引入混乱。毕竟大家还是要讨论一下具体措施和成败的标准。我认为,关注“产能过剩”的必要性不大,因为我们已经是市场经济了,即使不完善,大家也要学着市场经济的作法去做。如果单纯是产能过剩,让市场去调节好了,政府需要做的就是让企业及时掌握市场的趋势。看看国家统计局的网站,年度数据还是2007年的,该做的不去做,倒跑过来规定高炉的体积,在行吗?落后产能是需要限制的,但有些落后的产能就是适合于我国的内需,比如一些小企业的螺纹钢,比大钢厂的板材还有市场。国家真正应该管的,应该是“有害产能”,因为这里存在着外部性的问题,除了政府,别人管不了。在这方面,政府做的怎么样呢?风能产业已经发展得如火如荼,相关的标准出台了吗?
把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甚至是有害产能混为一谈,很可能导致以产能水平回落为成功标志,但这样的成功感能持续多久呢?如果明年我国的经济复苏加快,全球经济进一步回暖(很有可能),到时候,我们再回过头来忙活“产能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