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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9 14
200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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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商品的等价交换就是等量劳动交换,马克思说,“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 ‘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1]50 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一种假设,但已令人深信不疑。这不仅是信条,还是推论的基础,除此之外,找不出价值得以确立的基础。但是,一直以来,人们忽视一个问题,劳动或劳动量是怎样转化为价值或价值量的?马克思强调劳动决定价值,劳动量决定价值量。没说这两种不同的量是怎样决定和被决定的。于是有人因此怀疑劳动决定价值理论不科学,认为劳动转化成价值不合逻辑。尤其现在的经济学或实际经济操作,没人在商品的经营中去关心劳动量的多少,更无人知道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人们关心价格远胜于价值。为什么会这样?这里面有一个被忽视的逻辑过程,本文旨在说清这个逻辑过程,重新树立劳动决定价值的经济观念。把劳动量当成价值量,或把产品量当成劳动量,或把价格当价值都是错误的。但劳动量的确在商品中起着左右价值的作用,这到底是怎样的过程?下文将回答这个问题。
   (一)劳动量决定交易中的两种商品的整数单位的数量关系,数量关系决定价值关系
    价值量是商品劳动量交换的结果,交换的尺度形成时,劳动量却神秘消失了。其实,劳动量所决定的商品的真正价值体现在以物换物简单价值形式中,马克思说“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价值形式中。因此,分析这个形式确实困难。”[2]62商品和商品交换之所以能成交,第一次可能是因为急于满足彼此需要,并不计较某种量的多少。但随着交易量的增加和交易品种的增加,那种量——令人公平的量,就逐渐浮出水面。这种量不是重量,也不是体积或面积,而是在生产某种商品时费劲的程度或费力的多少——劳动量。这种由人所控制的因素成了理所当然的交易尺度。某种商品里面包涵的费劲的程度或费力的多少在交易过程中也不是十分精确,而是很含糊。但交易的品种成千上万,在成千上万种商品中,人们必须要找出这种量的差别。本来,这种“量”从这无数个从大到小的排列中就显得差别不大,就自然有了精确的交换比例的差别。由于这种差别,人们本来靠整数交换整数的习惯产生了一种新的不公。比如1头牛能换5.3只羊,结果为了成交,只能给5只或6只羊,肯定有一方吃亏,有一方占便宜。这是劳动量整数交换的规则,1比5或6,就是尺度。这尺度衡量的结果是什么?是商品的价值量。某种单个商品的价值量就是这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和另一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比例系数对另一种商品的分割。数理形成过程如下:
    商品直接交换形成的等量关系为:相交易的一定单位的两种商品与对方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乘积相等,即某件商品a所含A劳动量和某件商品b所含B劳动量的比,等于两件商品一定单位数量的比。这是最早的商品交易的劳动量和交易商品数量的数理关系。劳动量最先决定的是相互交易的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根据劳动量人们才知道一件商品相当于另一件商品的几分之几或几倍。价值就隐藏在这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中。一种商品的价值量必须要通过另一种商品才能体现出来。价值量不会孤立地存在,更也不会孤立地计算出来。用公式表示即:
    a×B = b×A或 A÷B = a÷b                                                                      (1)
    式中,a用于表示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 A表示这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所含劳动量; b 用于表示另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 B表示另一种一定单位整数量商品所含劳动量。
    如上牛羊交换之例为:
    即B(一头牛所含劳动量)÷A(一只羊所含劳动量) = a(头牛)÷b(只羊)                          (2)
    这里有个前提,某种商品的一定单位是固定的,即假设每头牛为一般大或假设每只羊为一般大,即使事实上不是如此,人们因为不计较也在此前提下交易才能进行。其中,“A÷B”决定“a÷b ”,也即人们在劳动中,凭前人既成的经验或交换习惯,即生产某种商品的费劲程度和费尽多少,摸索出 “A÷B”的值,并首先要知道“A÷B”的值才能知道“a÷b ”的值。这是劳动量的比例,也就是交换的尺度。这尺度就是商品价值量,也是商品价值系数。
    上例中人们已知道 “A÷B”值分别为“5”或“1/5”,也就是说养一头牛所费的力气相当于养五只羊,并不是一头牛的肉相当于五只羊的肉。人们正是根据这个系数确定相交换的两种物品间的数量关系的,这数量关系就是彼此的价值关系,这数据就是价值量。价值量出现后,虽然价值系数在,但,劳动量作为一定单位却已消失了(在式中被约分了)。这就是后来人们不知道劳动量和价值量的真正关系的根本原因。劳动量和劳动量的比值在,但劳动量的单位无法真正体现了。价值量出现了,人们正是根据这个没有单位的抽象数据去估算价质量的。
    在商品的以物换物的简单价值形式中,如果价值量用P表示,那么:

    P=
A÷B                                                                                        (3)

    那么,上文牛羊之例由(3)得:
    P=5 或1/5                                                                                   (4)
    所以,由(1)得
    a =b×p                                                                                        (5)
    一头牛的价值量由(4)、(5)得:
    一头牛= 5×b=5只羊                                                                             (6)
    同理,当交换时以一只羊为计算基础,那么,一只羊的价值量就是:
    一只羊=a×1/5=1/5头牛                                                                          (7)
    由此可见,价值量表现在物与物的数量关系中,孤立的物虽可能有价值,但必须要通过另一种商品实现。由此可知价值的表述方式是:某物值多少物。所以,可以说一头牛值5只羊,或一只羊值牛的1/5价钱,犹如我们今天说每头牛或羊值多少钱一样,前者代表商品,后者相当于今天的货币。用公式表述就是一定的a值“A÷B×b”的价钱。
这就是简单的价值形式。劳动量作为一定的单位被约分了。但谁都无法否认,没有劳动量就没有价值系数,没有价值系数就没有交换的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在上述式子中,价值系数就是价值量。作为价值量的单位,最终剩下两个数量单位,也是相交易的两种商品的一定单位:“头”和“只”。但劳动量不管作为“焦耳”形式出现[1],还是作为必要劳动时间出现,都被无情的约分了。不能由此就认为劳动无用了。从这个公式可看出,没有劳动量就没有价值量。
    由于这个等式是在两种一定单位商品之间才能进行,所以,商品交换价值没有固定的具体单位名称,随交易的不同商品的单位而变化。这一定单位是什么?是对交换商品的量的划分或分割的基点,没有这个基点,就没有商品的数量。两种商品用这一定单位在数量上合理分割或增添,两种商品的交易就完成了。在这两种商品能互相满足各自的需要时,两者互相为货币(当然这还不是真正的货币,货币要有为全社会提供可满足需要品质)。相交易商品双方共同确定价值量,注定两种商品互相为货币,自然会导致真正的价值的单位,不是后来的作为媒介物的货币单位,而是互为单位,即“件”、“个”等,以至后来的“公斤”等数量单位。如上例,“1”和“1/5或1/6”就是价值量,单位就是“头”和“只”,但绝不是“元”。这是两种商品直接交换的价值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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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09:12:39
      (二)商品的价格是货币形成后,对商品的价值量的又一种说法。只有真实价格出现,人们才开始忘却了价值的存在
    人类最大的经济智慧是没有满足于物物交换,而发现了交换的第三方,这给人类的经济活动带来了更大方便。“一种商品的简单的或个别的相对价值形式使另一种商品成为个别的等价物。扩大的相对价值形式,即一种商品的价值在其他一切商品上的表现,赋予其他一切商品以种种不同的特殊等价物的形式。”这种特殊的等价物就是货币。从此,牛羊不再直接交换,而是分别和货币进行等价交换,由于货币的可分割性,使这种与第三方交易方式更加公平。
    任何商品的价值在相对价值形式中的换算基础都是以“1”为基础的,也即都是以某一个一定单位相对价值高的商品为基础去换算,形成以“一个”换“多个”的计算模式。然后才能实现大批量的交换,即以“多个”换更“多个”。这也是今天的计算规律,但“1”和“多”是基础。可见,“1”换“多”的计算基础带来的便利和公平,这为后来货币的形成提供了框架。因为货币有一个被人忽略的规律,总是以“多”去分割“1”,总是以自身具备的“一定单位”去分割商品的。如,最早的货币为贝壳时,注定最早的商品也以“个”为单位与之交换。货币单位为金属时,有些商品就可用“斤两”单位与之交换了。这是物的单位规律。这个规律使人们的交易的“多”的方面越来越细小,越来越专一化。从“多”的方面获得了发展,形成了货币(此处不否认货币的其他功能的必要性)。一种体积更小,并大小匀称,价值相等的“多”被人们自觉地选择了。这“多”最早的选择就是贝壳。比如说以羊换牛,羊的大小不可能匀称得让人公平,只有贝壳它比羊不仅小得多,还匀称得多。当“多”的一方越小,就越有货币的作用(因为货币价值被划分得越小,大小不均对公平的影响越可忽略不计),最后它可以用细小的数字单位兑任何一种商品。当这“多”并能以更小的同等数量去分割比较大的商品的东西时就成了货币。它解决了这个整数规则给人们带来的困惑。被人们视为珍稀之物的贝壳就成了货币。比如一个贝壳可换一只野兔,或者一朋[4(我国夏时的货币单位,十个或十二个贝壳为一朋)就可购买一只羊或一头猪。贝壳用这种整数数量的组合或分解的形式分割了比较大的商品,使整数量的交易更趋于公平合理。但经济的发展使交易的公平量更加精细,尽管是相对细小的整数货币(按个数计算的货币)还是没能摆脱整数规则的弊端,只不过让商品交易双方吃亏和占便宜的幅度小些,还是不能满足公平的需要,这时更容易分割的比较贵重的商品就成了(当然也更容易复合)人们理想的货币——金属(把个数货币变成小于1的小数货币)。人们用手里的商品购买货币,购买的过程就是分割过程,分割过程就是完成公平的过程。
    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在形成过程中,是从商品中逐渐脱离出来的。当货币还保留商品的身份时,它和其他商品的交换还是以整数的比例互相表示价值的,单位是“个”。当货币脱离整数的特征,进入可化整为零的时代时,最先形成的可资利用的货币单位为重量单位,这是金属货币的必然选择。人们在商品交换中,可分割的货币重量给人们的商品交换带来的不仅是方便,还使交换更趋于公平,因为可分割的货币使交换更精细,彼此的衡量的尺度更精确。
上述价值表述公式未变,仍是 a =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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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09:16:32
    当表述价值量的的单位发生了变化,“a”的单位为“个”、“斤”、“头”、“件”、“条”等,而“b”的单位统一为“铢”“两”或“磅”。这时,任何商品都和货币相交易,其中商品的价值“a”表现为商品所含的劳动量与“b”代表的劳动量的比例系数与一定单位货币的乘积。在这两种商品的交易中,两者虽是价值关系,但这时由于货币的普及,人们已习惯了把“b代表的劳动量的比例系数与一定单位货币的乘积”当成“a”的货币表现,价格出现了
    货币的体积越小,价值越高。原来商品交易使不同商品的“一定单位”互相分割,变成了以体积小,价值高的货币去分割体积相对较大,价值较低的商品。原本商品价值量是劳动量之间的比例系数,这一系数由交换的双方比较而产生。所以,货币在社会中的作用发挥到一定程度,人们在以自己的商品与货币交换时,除了清楚自己商品的劳动量,没多少人知道货币作为商品实际含的劳动量,人们只按照习惯而不能按经验去交换。按着“习惯”使货币有一种神奇的功能,人们认可货币本身具备的某种单位尺度,比如“铢”、“两”、“磅”等所代表的劳动量,这种代表的劳动量和实际货币所含的劳动量的差距越来越不引起人们计较。只要人们都默认,谁都不怀疑这种交易的公平,这为后来的纸币发行奠定了基础。所以纸币对发行人而言是一种信誉,对使用的人是一种信仰。以物换物时代是5只羊换一头牛,现在是5只羊换1000元钱,一头牛也换1000元钱。货币失去了商品的地位,在交易上只剩下用“元”分割商品的尺度这种功能了,这种功能成了价值的表现。
    货币脱离开以重量单位为单位,是一种进步。虽然这是一种政治介入的结果,但的确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方便。政治介入使货币脱离了自然属性,货币的商品性质发生了改变,人为的因素掺进了货币之中。我国是从唐代元宝钱开始这种真正介入的。虽然此前的秦代统一了货币,政治介入了货币外在的规制,但货币还保留着原始的价值特征,还用劳动含量去衡量货币的价值,一种货币遭到长时间磨损,人们还要计较分量。元宝钱诞生后,人们不再计较分量,只注重币面上的文字标价就可以了[5]171。但从此以后,商人和生产者都不知道货币的真正价值了。“元、角、分”等单位也由此发展而来。如果没有形如唐代元宝钱的开创性之举,就没有后来的纸币。我国在不久的宋代就最早出现了纸币——交子,尽管当时的交子还有银票的性质,但正是银票的盛行给今天的纸币的应用铺平了道路。货币面值的文字,比如“元、角、分”是什么?不只是货币单位,而是分解商品的刀和尺。人们在进行商品交换时,不再象以物换物交换时代,双方对等力求公平,而是希望自己的商品被同一把尺度分割的更细,即得到的货币面值更多。
    应该注意的是,货币单位为“元”时,货币中就已经不含劳动量了,其就已经不是商品了。因为一般商品和货币交换就已经不是等价交换了,到纸币盛行的时代,货币造成的不平等交换就已经随处可见了。货币在以特殊商品存在时还是含有一定劳动量的商品,其还是可以以劳动量为标准与一般商品进行等量交换的。但,当社会所有成员坚信货币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可以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时,货币就成了人们的崇拜对象。货币不是在经济上征服了人们,而是在精神上征服了人们。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本身由人们习惯上形成的交换价值作为符号,已和其作为特殊商品所拥有的价值发生了偏离,也即一两白银所标志的价值已和生产一两白银所拥有的价值不一致了。货币的交换价值也逐渐被人们的精神力量掩埋起来,符号独自支撑着价值职能。后来,货币习惯上的交换价值被以数字的形式印制在统一规制的金属币上,如我国唐代的通宝钱,其意味着符号彻底独立出来了。发展到今天才得以印制在一文不值的纸上,人们不再消费具体的货币,而是消费抽象数字。货币变成了人类主观规制的产物。
    这时货币不含劳动量,但它代表一定的劳动量,所以,简单价值公式中他仍然有效。用公式表示为:
       A(焦耳/件商品)×a(件商品)=B(焦耳/元)×b(元)
    每一件商品价值量a=B×b元货币
    上式中, b”代表的一定单位不是重量,而是“元”了。
    货币制造了商人。人们愿意把手中的物品变成货币,并不愿意把手中的货币换成物品。“因为财富更主要地是由货币而不是由货物组成,所以商人才一般感到用货币购买货物比用货物购买货币更加容易;而是因为货币是公认的确立的交易媒介,所以他和交易和一切货物交换,而一切货物却并不同样容易地和它交换。”[6]458。人们把手中的货币除了购买特别需要的物品外,希望手里握有一定数量的货币,谁拥有货币越多,说明谁就越富有。
    自然经济时代的以货易货是价值平等交换的时代,这时只有价值没有价格。甲有剩余100斤粮食要换回一件过冬的皮袄,乙有一件剩余的过冬皮袄要换粮食,甲乙两人成交。他们的交换只遵照由经验提供的习惯,不知道(也不懂)用什么价格去交换。
    以物易物只能在小范围,并在比较容易运输的范围内进行。在运输不算太发达时代,交易在生产衣食住行,及有关生产工具的劳动产品之间交换。自从有了相对价值比较高,体积较小,重量相对很轻的一般等价物的出现,为商人的职业的诞生提供了条件。商人们实现了单程负重远出,回程负轻币而归的便捷。这与艰难的双程负重比,效率提高了近50%
    商人制造了含利润的价格。商人的出现打破了按商品的价值量等量交换(或者说等价交换)的基础,开始了表面看来的不等量交换。价格成了这不等量交换的原因。这不等价交换不是不公平交换,这很关键。商人们以运输劳动手段发明了不等量交换,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动力——利益驱动不如说利润驱动。商人既促进了社会分工,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这是等价交换的以物易物(非作为货币之物)经济时代难以办到的。商人从运输性劳动①中获取了剩余价值。他们把运输性劳动巧妙的夹在商品的价值中,使经商人转手的商品劳动量相应地增加了。在单纯的不从事生产只会倒卖的商人而言,利润只存在于商人中,生产加工者只不过出卖真实的劳动量换饭吃。商人靠运输业科技发展给自己带来的物化劳动从中渔利。
    商人不是为了自己的需要去交换,而是为了别人的需要去交换,他把各地区生产和消费的不平衡当成机会,把不同商品的余缺当成调剂的对象。面对商人的交易对象们,商人总是把交易对象未闻、未见或根本就不能生产的东西和对象交换,这是一场对于生产者而言没有尺度的交换,交换的尺度在商人手里。商品的真正价值在等待交换的生产者手里,商人手里的尺度只是价格。这价格是一定要高于生产商品的价值的,否则商人怎么发财?商人的目的是为了通过价格赚取利润,商品经济时代商人不从事生产,他们通过运输性劳动获取理想的价格。由于竞争的存在,商人们不能漫天要价,他们只能在自己的运输优势中捞取利润。这就是车、马等运输技术优势给商人带来的剩余价值。商人除了在某区域的商品余缺上下功夫外,还在同类商品的性能,式样上下功夫去开发人们的需求,赚取垄断价格。市场经济时代,商人也组织生产,其不仅善于垄断,还面临更严酷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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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09:18:44
    所以,商品的劳动量到了商人手里就是:商品的劳动量+运输的劳动量。其中,运输的劳动量除活劳动,即人的劳动外,还有牛、马、车、船等物化劳动,商人的利润来自物化运输劳动创造的价[1]。但,这个等式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独创,发明这个等式的是商人,是奴隶社会就已存在的商人。这时的价值已变为价格。所以,真实的价格(相对于不含利润的价格而言)就是含利润的价值。这时商品和货币的关系也适应简单价值公式,不过商品的价值量变成了价格,货币的价值量也变成了价格,因为金属货币也有运输问题。假如商品的运输劳动量为m,货币运输劳动量为n。那么,商品的简单价值公式自然转成了真实价格公式为:

     [A
(焦耳/件商品)+m(焦耳/件商品)]×a(件商品)=[B(焦耳/元)+N(焦耳/件商品)]×b(元)

   每一件商品价值量(或价格)a=(A+m)÷(B+n)×b
   这是b为金属货币时的公式。
   而商人使用纸币时,货币运输基本被免除了,所以公式变为:
    [A(焦耳/件商品)+m(焦耳/件商品)]×a(件商品)=(焦耳/元)×b(元)
   每一件商品价格a=(A+m)÷B×b()
   商人的作用,由于mn对于每宗交易有不等的值。如果,每个固定单位货币代表的劳动量一定,分母越大,价值量系数越大,说明商品的价格越高。分母不固定,价格也无法固定。如,路程远近,路况好坏,运输工具是否先进等因素不同,同一商品,在同一时间,运往同一个地方,不同商人会有不同的价格,所以商品的价格会五花八门,人们不知道某种商品含多少价值。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时代,本来商人把商品的价格搞得很复杂,资本家弄得更复杂,他们不仅没放弃运输中的利润,还看到了生产中的利润,这价值公式又发生了变化:
在下列式子中,每一件商品价值量(或价格)a=(A1+A2+m)÷B×b()
    式中“A”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也分化成了含有利润或剩余价值的价值,分化成了活劳动A1和物化劳动A2——即市场经济时代的产品生产劳动量。所以,交换中的两种商品数量还很清楚,但由劳动量所确定的系数即价值量已不由常人把握了,系数更加复杂,价值量由于受商品所含劳动量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而价格就更不可捉摸了。
如今天,标价商品那是霸王条款,你同不同意都要按着商家的意思付款。议价商品更是宰你没商量,一个商品可卖给你200元,也可卖你100元,花再少的钱也有上当的感觉。为什么会这样?人们在交换时看不清商品的价值量(劳动量的比例系数)了。但价值量通过这个式子还是能够算出来,不过这之前,没人知道这个式子。
所以,也可也说价格制造了利润或剩余价值。自然经济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除为满足各自的需求之外,没有利润,其生产也不是为了利润。利润或剩余价值,最早不是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在原始社会(我国的商代)商人出现之时就存在了,只是在社会中还没占经济的主流地位。即使是以物兑币,那币还是要含有与商品等量的劳动量的特殊商品,其还是以等价的形式交换。
    但是,从商人出现时起,价格开始盛行于世,人们不再关注价值,并也弄不清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了。说价格起源于商人不如说价格起源于货币。说利润起源于商人,不如说利润起源于货币。因为没有货币就没有价格,没有价格就没有资本,没有资本就没有利润,没有利润就没有商人。
    今天,市场经济商品交换透明度很高,商人调节余缺的余地太小了,资本家只能在行业垄断(靠超常的组织管理能力)或科技创新垄断寻找出路才能找到自己有决定权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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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09:21:05
    (三)价格的波动
    上述探讨的是商品的真实价格——含有利润的价值量。但价格是要围绕这真实价格波动的,而不是围绕无利润的商品价值量波动。人们知道真实价格很关键,由他可以看出生产力水平,但,还不能准确的判断出拥有财富的水平,因为财富应主要体现在有型产品劳动中,不能体现在运输性劳动中。运输性劳动在商品的交换中应有一个合理的比例。否则,一群商人拉着一件商品满世界转,即使累死10头牛,花费很多劳动,但财富并没有增加。所以,决定财富的是以生产性劳动为主的两种劳动的合理比例,而不在于劳动总量的增多。市场经济有一个优点,他可自行调节这个比例,因为运输距离太远,就会有生产者自动去弥补这种缺陷,这可能就是亚当·斯密那只“无形的手”的作用吧。
现在先不探讨财富问题,还是回过头来分析商品价格波动问题。
    第一种波动,社会总产量增加或社会总货币量增加导致价格波动。世界上所有货币都变成了纸币。市场上所有商家都设法用手中千差万别的商品购买货币,货币不再是商品,而是一种人人欲得的财富标志。根据公式: a=(A1+A2+m)÷B×b()分析假如市场上投放的货币量是一定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价值量却越来越多。商品总量和货币总量的劳动量比例中分子“A1+A2+m”越来越大,也意味着投资越来越大,(产量的增加是由投资他来的),这些商品正在分割着货币量。这时,交易的尺度压缩了,很少的钱可以买很多东西,货币坚挺了。纸币量不能满足流通怎么办?扩大发行量,分母“B也随之变大,纸币贬值,物价上涨。产量增加,货币量同速增加——分子分母同时增加,物价会平稳。不过,这种由货币量控制的价格更让人看不清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了。
    第二种波动,某种商品产量的增减,相对于该商品的需求产生的价格波动。这种需求者在公式a=(A1+A2+m)÷B×b()中,就是货币一定单位量“b”。这个公式是在供需绝对平衡时适用的公式,也就是说,a的量恰好和b量交易机率相等,交易完成双方没有剩余。因为相对于某种商品而言,一定社会的一定时期的需求是基本固定的,也即需要的货币量是一定的。例如某一时期某区域的人口所吃的粮食基本固定,至少在相连续的两个时期内变化不大,也即社会总体花费在粮食上的钱是固定的,这时,需求的变化就是相应购买该商品货币量的变化。所以,当“a”增多时,意味着购买该商品的货币量——需求在相对缩小。“a“”与“b”交易时,“a”出现了交易机会过剩,注定有一部分商品无法成交。多余的一部分商品无法成交时,公式“a=(A1+A2+m)÷B×b也发生了不平衡。即,a不再是a,而是[a×(1+k)],形成一种新的一对一的平衡,虽然量发生了变化,但商品中所含的劳动量却未变,所以价值量未变,但价格变了。若商家想把多余商品全卖掉,a 波动后的价格就是(A1+A2+m)÷B×b÷1+k)。
    同理若商品供小于需求时,需求者还想买到相同价值量的商品,就要付给不同的价钱。公式会变成a=(A1+A2+m)÷B×b÷1-k)。
    其中,1+k”中k指与需求比的多出的幅度(%)。“1-k”中k指与需求比缺口幅度(%)。
   (四)结论
    商品交易都是在一对一的基础形式下交易的。并都是以一定单位商品交换不同的另一定单位的商品,这一定单位是两种商品数量关系的基础。两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比值决定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这数量关系就是两种商品的价值关系。商品从劳动量的比值,到价值量的表述,到含利润的价值量的变迁,再到更复杂的价格波动的演进过程,都是在a = B×b简单等式中展开的从这一简单价值等式中,清楚的看到了劳动和商品的价值关系,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价格又是怎样波动的一般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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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4 10:13:12
玉华龙 发表于 2009-12-14 09:21
       (四)结论
    商品交易都是在一对一的基础形式下交易的。并都是以一定单位商品交换不同的另一定单位的商品,这一定单位是两种商品数量关系的基础。两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比值决定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这数量关系就是两种商品的价值关系。商品从劳动量的比值,到价值量的表述,到含利润的价值量的变迁,再到更复杂的价格波动的演进过程,都是在a = A÷B×b简单等式中展开的。从这一简单价值等式中,清楚的看到了劳动和商品的价值关系,价值和价格的关系,价格又是怎样波动的一般规律。
        楼主认为:商品交易都是在一对一的基础形式下交易的。并都是以一定单位商品交换不同的另一定单位的商品,这一定单位是两种商品数量关系的基础。”

    这一点很对,价格的实质以及表现的最终结果正是如此。
    但问题在于,这对吗:“两种商品中所含劳动量的比值决定两种商品的数量关系,这数量关系就是两种商品的价值关系。”
    如果说“一头牛值5只羊”,那一定意味着“养一头牛所费的力气相当于养五只羊”?

    在沈阳,两、三年前的时候,牛肉的价格只比猪肉的价格高出1元左右,即高10%-20%;现在,牛肉的价格已比猪肉的价格高出了1倍多。
    很显然,养牛和养猪的劳动量不会变化很大;要是仅有劳动量来衡量价值以及价格,这就说不通了。

    另外,要是用劳动量的比值来确定商品的交换比即价格,劳动密集型的产品的价格往往更低。
    斯密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钟表匠的劳动价值就不便用劳动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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