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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2:47:27
ycysos 发表于 2009-12-18 08:48
居住权应该是一项基本人权,就和教育、医疗一样。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否则,只是物质上去了却没有人权,这就不是进步。
赞同!
人权先于物权。
问题:如果两个人社会,都有私有产权,但其中一人只有茅草棚,另一人有别墅多栋,这样的私有产权结构要不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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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2:47:59
房价涨得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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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2:48:19
房价涨得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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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2:59:54
市场经济只认供求关系,而需求是有购买力的需要。所以房价高以市场规则角度看,没什么不合规则的。但是房子确实是为住的,当房子作为投资品,如同粮食作为投资品一样,是社会有病了。病在哪里,个人认为病在分配上,特别是初始分配有病,垄断性分配有病,打工人群无权有病。试想,如果社会成员的收入只有10倍之差,房价有高得可能吗?高了以后都买不起,可是现在是小部分不需要住的人不仅买得起,还期望再高,而大部分人只有观看的份儿。
所以贫富差别和造成贫富差别的制度才是病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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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00:45
因为按照市场原则,还是供需决定价格。如果没有刚性的需求,开发商单靠耍耍类似惜售、制造虚假紧俏等小手段,是注定无法长期大幅度推升房价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063998
好像这个理论有问题,供求理论只是一个方面,它是房价屡次攀升条件之一。
如果考虑到开发商的商业动作手段即其通过耍手段而不断升高的金融成本,那供求因素简直就微不足道了。如果再想深点,。。。
而且发达国家的房屋需求也是不断增加的,可是房价也是控制在一个合理 的水平里,所以供求应该不是主要原因。
看看我们的房价收入比吧,我说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哈,不是什么祖孙三代共同买房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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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03:14
5# 盘国忠


所以价值总有一天会回归到正常水平的。让人想起日本当年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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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06:46
活着买房困难,那么屍的时候是否会为买不起墓地而从现在开始担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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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12:12
就#212的说具体点哈:
当开发商成本为C1时,房子的需求为D,房价为P1;
而由于房子的价格之所以可是一高再高主要是由于老百姓的刚性需求决定的(所以就算贷自已未来几十年的收入也得买呀,就像蜗居里说的是必需品),所以我们假定D就是刚性需求,且需求与时间无关。
那么,
当开发商由于各种incredible金融运作之后,成本变为C2(C2>C1),房子的需求还是D,则房价一定会上升,为P2,且由于开发商的逐利动机,P2>>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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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14:10
真不敢想要是粮食能炒那该多可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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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16:13
悲哀,老忽悠人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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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22:01
很显然是有来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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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8 23:43:15
反正现在地产商和发改委对房地产不能降价给出了无数个无法理解也无法反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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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00:14:22
资本天性是逐利,要限制资本流入房地产市场恐怕不容易;因为只要房地产市场存在着高利润,资本就一定会进入。现在中国房市刚性需求很大,产品供给结构又很单一,这给投机者很大的市场空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不开放土地的供给市场,使得各类房地产生产商都能公平拿地,中国固化的房地产供给结构将会使得投机日益猖狂。所以强烈要求中国政府放开土地供给市场,还土地供给市场一个公平良好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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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19:11:39
211# ruoyan

当然要维护。这难道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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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22:46:26
juvent 发表于 2009-12-19 19:11
211# ruoyan

当然要维护。这难道也是个问题?
我认为是个很大的问题。是一个基本人权是不是平等的问题。基本人权包括不包括居住权?居住权不是空洞的,是住什么房的基本权利。如果认可天赋人权,认可居住权属于人权,社会就要根据现在的可负担水平保证一个适当水准的居住条件。而如果现实私有制社会自发的分化破坏了这个标准,就要强制限制分化,私有产权要在这个更神圣的权利面前让步。
所以问题可以归结为:私有权利与平等权利出现矛盾时,谁应当让步。我以为私有产权要服从平等权利。这也就是罗尔斯的两个正义标准:保障基本的自由权利,差异应使弱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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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9 23:03:03
十年不过户?
自有住房改善呢?您打算买几套?房主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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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02:02:54
无议会无真相。
没有“市场投票”,谈何“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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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02:06:11
当然,基本人权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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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14:26:57
225# ruoyan

限制分化可以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各种财政手段进行,为何要通过摧毁产权的方式进行?所谓平等,到底是要起点和过程平等,还是要结果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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