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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7
新乘数公式的推导(续3


引致产生的倍数收入额Y)应为:
Y = (1-n
)Q = (-)Q×⊿D

收入乘数
Y
D = 1-n)/(1-e    e1

而当边际投资倾向(a)为零、边际中间产品支出倾向(f)为1时,则有:
收入乘数(K= 1-nKQ = 1-n
1-e


=
1-n) / 1-a+b)(1-n+f n


=
1-n)/(1-b+bn-n



=
1-n1-n)(1-b


= 1

1-b
a=0f=1

由此看来,当边际投资倾向为零、边际中间产品支出倾向为1时,以往的乘数公式才成立。而以往的乘数公式不考虑边际投资倾向和边际中间产品支出倾向值的存在及其变动,但这两者数值的大小及其变动、直接影响着所引致产生的倍数销售收入额增量的多少,进而也就影响着所引致产生倍数收入额的多少。货币流动资金的支出变动也是有其一定规律的(限于篇幅、在此不讨论),而且国民经济中的总中间产品销售额是远高于总最終产品销售额的(见表1),它的支出变动也必然是,不可忽视的影响着销售收入额和收入额、所形成数量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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