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oyan 发表于 2009-12-19 09:50 
1、如果社会每人都有剩余的财产,每人都只想获得“财产性收入”,有可能吗?是不是一定零和?
2、如果废除遗产,所有遗产都用来重新在社会成员中分配,会带来怎样的社会效果?
1A, 人的固有差异已经决定了均贫富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个人都有财产性收入也是不可能的,否则人们就不需要去供养老金了.
1B, 由于财产的日益多样性,这就使得1+1一定大于2.哪怕是每个人都有财产性收入,那也不可能零和.
2, 如果废除遗产继承,那么整个社会的积极进取动力将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