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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7
美加墨三国新贸易协议USMCA第32章第10节第4款明确写出:“任何缔约方与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后,应允许其他缔约方在6个月告知期后终止本协定并以新协定取代。”美国意在约束墨加两国,不要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签署贸易协定。未来,该条款很可能被推广于,美国和日本、欧盟及其他贸易伙伴的双边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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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7 17: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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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7 17: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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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7 17:42:21
如果这样的话,其它国家在与非市场经济国家(不知哪些国家属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贸易时要小心了,美国佬随时拒绝与其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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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7 17:43:10
龚民 发表于 2018-10-7 17:40
哈哈。它喝得海水管得宽。
你别叫,加墨两国就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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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7 17:44:50
主要国家(欧盟日本韩国等)都认可要搞市场经济呀,当然会共同拒绝非市场经济的了。问题是,谁是非市场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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