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警察与小偷
2006.1.23
警察与小偷,有着历史悠久的共生关系:警察抓小偷;小偷养警察。
惯偷通常有固定的作案区域,因为该区域的警察和保安部门已被其买通,是其“路子”。在该区域“失手”,通常会有警察和保安及时出现,将其带走并放掉。即便被送到相关的公安和保卫部门,他们也不害怕,因为有“路子”的保护。
如果“片警”换防,他们也会跟着换防。他们通常还是警察的“线人”,如果“事”整大了,警察会找到他们“退赃”或提供线索。因为即便不是他们做的“活”,陌生的小偷也逃不出他们的法眼。
警察了解小偷,小偷也了解警察:哪个“黑”、哪个“色”、“价码”如何,他们最清楚。
那么,警察是不是就没有用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小偷不可能与所有的警察勾结,对不与自己勾结的小偷,警察还是尽职尽责的;警察也不是都与小偷勾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