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转帖(补充一些关于一费制的信息)</P>
<P>消息来源: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P>
<P><STRONG>1、什么是“一费制”?</STRONG></P>
<P><STRONG>答:“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一费制”已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试行了三年,得到了群众的积极拥护。经国务院批准,今年将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遍推行。推行“一费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管理、减轻负担、治理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STRONG></P>
<P><STRONG>2、这次推行的“一费制”全国是否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P>
<P> 答: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不相同。因此,这次推行的“一费制”,在全国不实行统一的标准。各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这样,新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全国是不一样的。同时,考虑到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各地区和城乡间经济发展也不平衡、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不相同,因此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不同地区间、城乡间“一费制”收费标准也可以是不一样的,例如在同一省内可以划分几种类型确定相应的标准。</P>
<P>3、全国“一费制”从什么时间开始推行?</P>
<P> 答:国务院要求,自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学校及特教班)均要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P>
<P>4、实行“一费制”后,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上学缴纳费用与当地的学生是否有区别?学校能否向住宿的学生收取住宿费?</P>
<P> 答:实行“一费制”前,国家就明确规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必须和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一费制”后,仍应严格执行这一规定。</P>
<P> 对住宿学生,学校可以按规定适当收取住宿费。</P>
<P> 5<STRONG>、实行“一费制”后,政府如何进一步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需要?</STRONG></P>
<P>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原则。“一费制”中的杂费收入仅仅是学校公用经费的一种补充。两部一委的文件明确规定,为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需要,这次各地在制定“一费制”标准时,必须同时制定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并按照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向学校拨付公用经费。这三个标准必须同时执行。对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省、地(市)政府对其实行“一费制”后的公用经费缺口要予以补足。</P></ST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