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pson4321 发表于 2010-12-1 19:47
不知道将这个东西有什么意义没有。。。
定义“直谓的”与“非直谓的”。
若某概念可以表述该概念自身,则称该概念是“直谓的”;否则称该概念是“非直谓的”。
比如,“红色的”是非直谓的,因为“红色的”(这一概念)本身不是红色的;“抽象的”是直谓的,因为“抽象的”(这一概念)本身是抽象的。
现在讨论,“非直谓的”(这一概念)本身是直谓的还是非直谓的?
若“非直谓的”是直谓的,则(按定义)它可以表述自身,于是它又是非直谓的;
若“非直谓的”是非直谓的,则由于它表述了自身,(按定义)它又是直谓的。
这个悖论对人们常提到的“逻辑”构成了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