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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3
互联网保险离不开监管守护,监管诸多争议亟需改进
互联网保险诞生以来,《暂行办法》成为行业可参照的最重要依据,监管守护的是互联网保险的底线,而要想行业可持续发展下去,也离不开监管的督促。但是三年的时间,互联网保险在快速发展,不可否认的是,现有的《暂行办法》存在滞后性,在某些方面并不适用新兴业态的发展模式。比如,针对互联网保险监管,就存在诸多争议点,而这些争议点或许恰是新规可能重点改进的地方。
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统计分析,健康保险成为互联网保险热点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互联网财险业务实现累计保费收入326.4亿元,同比增长37.29%,在产险公司所有渠道业务中,互联网渠道业务同期增长率较之高出23.11个百分点,优势明显。
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中,健康保险成为互联网保险的热点,实现规模保费收入54.1亿元,同比增长85.9%。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保险销售确已形成了向互联网渠道靠拢的情况,特别是一些年轻群体会较其他年龄客户更愿意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购买。
互联网保险三大监管争议问题分析
1、互联网保险业务边界问题。今年年初,腾讯和蚂蚁金服旗下的保险平台微保及蚂蚁保险这样的互联网保险代理公司遭到了在经营区域上存在违规运营的质疑,引发了对于互联网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经营区域范围的探讨。
去年10月26日,海南保监局曾发布一则消息称,众安财险与其辖内某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签署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代理销售众安财险保险产品。同时指出,这种代销模式存在超范围经营。这种模式可以轻松地将线下渠道转换为线上渠道,导致线上线下业务渠道边界模糊。
现行的 《暂行办法》与此相关的规定为:对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但对于该规定的解读仍存在争议,因此,新规是否会对该规定做出修订也受到关注。
2、第三方平台销售行为界定问题
今年7月,微信公众号“深蓝保”被地方保监局排查,引起业界一时轰动。类似深蓝保这种自媒体介绍知识,分析产品,又挂了链接到销售平台,这种行为是否属于销售行为,是目前监管的模糊地带。
这里的推广费实际上是向用户支付了佣金。这里存在的一个模糊地带是,用户在朋友圈分享推荐产品这个行为本身是否属于销售行为,事实上监管尚未有明确界定。因此,新规或许将在自媒体、第三方平台销售行为界定上做出相关规定。
3、网销重疾险经营区域问题
在《暂行办法》中,银保监会明确指出目前只针对部分险种放开经营区域限制,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等险种,而重疾险并不在其中。如今新规在制定,重疾险能否放开区域限制已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重疾险或是大势所趋
因此,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科技的提升,重疾险在网络平台经营不受区域限制或是大势所趋,只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如若这次新规将重疾险列入放开限制险种中,将会使保险公司提供产品的主体更多,从而加大业内竞争力度,促进健康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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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2 23: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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