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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8-11-27 16:32:11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27 16:29
你看看,又气急败坏了,哈哈,猪翔,你什么时候能出息一点儿?不要这么愚蠢和暴躁?
你说这么多也没有用,你还是用你自己愚蠢的头脑去考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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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 17:12:16
zhuxiang 发表于 2018-11-27 16:32
你说这么多也没有用,你还是用你自己愚蠢的头脑去考虑问题。
我允许你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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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7 09:02:00
clm0600 发表于 2018-11-24 14:31
前面说了,企业债务危机和ZF债务危机都会把银行拖垮,造成金融危机。
为了对付金融危机(实际上就是债务 ...
看来没有人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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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7 11:20:04
zhuxiang 发表于 2018-11-25 00:21
为什么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因为你的合伙生产的产品是在三种要素所有者之间分配,
如果要素都是卖给了资本家,要素就全归资本家了,生产就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情,就不存在对产品的分配问题。
只有入股才有权对产品的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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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7 11:55:08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7 11:20
如果要素都是卖给了资本家,要素就全归资本家了,生产就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情,就不存在对产品的分配问题。 ...
考虑一个简单的事例,


地主是土地资本家,农业资本家。地主和雇工分享粮食总产。这就叫分配,针对劳动成果的分配。

设粮食总产=一大堆=100,其中地主占1小堆=35,其中若干雇工占2小堆=65。
分配,就是把劳动成果100,给分享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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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11:49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7 11:55
考虑一个简单的事例,
雇工如果是约定好的分割粮食产量,他就是入股;
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就不对粮食具有再分割的权利了。
两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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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14:41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8 11:11
雇工如果是约定好的分割粮食产量,他就是入股;
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就不对粮食具有再分割的权利了 ...
1,分割粮食产量,一定必然是入股吗?

2,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工资是实物工资,按照粮食产量来定,分割,分成,这对粮食不具有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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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34:14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14
1,分割粮食产量,一定必然是入股吗?

2,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工资是实物工资,按照粮食产量来定 ...
地主出租土地,收租,主要是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不是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的主要生产关系。所以,没有代表性。 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的主要生产关系是企业主和被雇佣者。你这点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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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39:21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14
1,分割粮食产量,一定必然是入股吗?

2,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工资是实物工资,按照粮食产量来定 ...
“        + 1        你脑筋不好使。滚。”

你们“怂之队”的猪队友都是扶不起的刘阿斗。 真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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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0:11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14
1,分割粮食产量,一定必然是入股吗?

2,如果雇工是按时间拿工资,工资是实物工资,按照粮食产量来定 ...
雇工和佃农,不是一回事。
雇工的工资形态,是约定好的,即便是实物工资,也不构成对产品的分配。
佃农是租用地主的耕地,是佃农以粮食作为实物地租支付给地主而不是地主把粮食分给佃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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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1:29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8 11:40
雇工和佃农,不是一回事。
雇工的工资形态,是约定好的,即便是实物工资,也不构成对产品的分配。
佃农 ...
雇工和雇农、农工、佃工,不是一回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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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4:08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8 11:40
雇工和佃农,不是一回事。
雇工的工资形态,是约定好的,即便是实物工资,也不构成对产品的分配。
佃农 ...
佃农是租用地主的耕地,是佃农以粮食作为实物地租支付给地主而不是地主把粮食分给佃农。
大哥你不明白,不会转弯。

所谓分配,是针对劳动成果,是把劳动成果它,看成核心、目标、观察对象。
那么,劳动成果它,它分成了几块、几堆、几部分,这就叫分配,也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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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6:26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41
雇工和雇农、农工、佃工,不是一回事吗?
当然不是一回事。就所有制关系和生产关系来说,差别大了去了。
给你说个例子你分析分析吧:
种粮大户租用乡亲的土地,然后又雇佣乡亲来耕种。
这其中,谁是地主?谁是佃农?谁是雇主?谁是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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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7:07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41
雇工和雇农、农工、佃工,不是一回事吗?
不是。你真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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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48:16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44
大哥你不明白,不会转弯。

所谓分配,是针对劳动成果,是把劳动成果它,看成核心、目标、观察对象。
你大哥,大哥的真肉麻。我看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是学术讨论。不要大哥,大哥的。真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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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51:13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44
大哥你不明白,不会转弯。

所谓分配,是针对劳动成果,是把劳动成果它,看成核心、目标、观察对象。
所谓分配,是一个动词,动词要有主语,要有一个有分配权的人。
在私有制前提下,所有的东西都有主人,所有的东西都属于他的主人。没有人有义务把属于自己的东西分给别人。私有制下不谈分配。只有在公有制下,“公”才有分配权。
私有制下,价值物的流动方式,只有“交换”。交换是两种价值流的对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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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1:56:12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1:44
大哥你不明白,不会转弯。

所谓分配,是针对劳动成果,是把劳动成果它,看成核心、目标、观察对象。
你大哥,大哥的真肉麻。我看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这是学术讨论。不要大哥,大哥的。真庸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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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2:03:2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8 11:46
当然不是一回事。就所有制关系和生产关系来说,差别大了去了。
给你说个例子你分析分析吧:
种粮大户 ...
有一个地主,开办农厂,招募农民工,按月发放实物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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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8 12:05:20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8 11:51
所谓分配,是一个动词,动词要有主语,要有一个有分配权的人。
在私有制前提下,所有的东西都有主人, ...
所谓分配,也,也,也,也可以是一种现象:100个劳动成果,分割成了三块。


那么,上述现象,又,又,又,又叫人类行为。


又是什么行为呢?说来话长,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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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04:46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2:05
所谓分配,也,也,也,也可以是一种现象:100个劳动成果,分割成了三块。
谁拿的刀?他的下刀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去分果果?默认果果本来就归大家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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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06:50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8 12:03
有一个地主,开办农厂,招募农民工,按月发放实物工资。
只要是发工资,不管是什么形态的工资,都只是工资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在签立合约时就已经确定,和劳动成果的归属没有关系。
如果是入股,就是要对收益进行分红,才存在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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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08:3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10 11:04
谁拿的刀?他的下刀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去分果果?默认果果本来就归大家所有了?
100个劳动成果,分割成了三块。这是个现象,是个事实。

如果承认这个现象,这个事实,就可以命名为分配。


进而,有后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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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11:14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10 11:06
只要是发工资,不管是什么形态的工资,都只是工资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在签立合约时就已经确定 ...
如果是入股,就是要对收益进行分红,才存在分配问题。
拳击赛上的拳击,当然是拳击。斗殴,也是拳击。

面包,是面食。可大饼也是,馒头也是。


大哥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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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12:56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10 11:06
只要是发工资,不管是什么形态的工资,都只是工资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在签立合约时就已经确定 ...
只要是发工资,不管是什么形态的工资,都只是工资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在签立合约时就已经确定,和劳动成果的归属没有关系。
-------
正因为劳动者对劳动成果有分配权,即有权得到劳动成果,他才有资格取得工资。

如果是入股,就是要对收益进行分红,才存在分配问题。
--------------
脑筋要灵活!不要被表面现象给绕蒙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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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14:46
第一锤敲对了。只不过落锤较晚。2005年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的《西方经济学的终结》就是这么说的。
第二锤声音就不对劲儿了,但也沾边儿。
第三锤就彻底叉音儿了。因为第一锤已经表明价格和两种交易物的量有关(是交易的量比),而价值的定义是针对单一物的,所以,不存在价格和价值的平行等价关系。
楼主自己从一个正确的出发点开始,被传统的价值价格概念又带到阴沟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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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22:52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10 11:04
谁拿的刀?他的下刀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去分果果?默认果果本来就归大家所有了?
谁拿的刀?他的下刀权是从哪里来的?
他凭什么去分果果?默认果果本来就归大家所有了?
---------------
谁拿刀无关紧要,关键是谁有权力得到产品,有权力得到多少产品。
这个权力才是分配权!

比如三兄弟分遗产,说好了平分,这三兄弟才是对遗产有分配权的人。而三兄弟可以委托律师来具体处置财产,但这个律师并无分配权,他只是个照章办事的具体操作者罢了。

你一直以为,分配就是有一个主导者可以按自己的意愿随意分配,这个执念是错误的,根本不是经济学研究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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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23:45
张建平 发表于 2018-12-7 11:20
如果要素都是卖给了资本家,要素就全归资本家了,生产就是资本家自己的事情,就不存在对产品的分配问题。 ...
要素卖给资本家的过程,就是分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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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1:57:31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10 11:08
100个劳动成果,分割成了三块。这是个现象,是个事实。

如果承认这个现象,这个事实,就可以命名为分配 ...
谁在分?谁有权去分?
进而有后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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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2:00:54
1993110 发表于 2018-12-10 11:11
拳击赛上的拳击,当然是拳击。斗殴,也是拳击。

面包,是面食。可大饼也是,馒头也是。
拳击赛上的拳击,当然是拳击。斗殴,不一定用拳头。
面包和大饼,是谁的谁吃。不是你的你没权要求人家分你一半吃。
经济学展开的基础是所有制认同,不谈所有制,经济学没法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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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12:05:48
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8-12-10 11:12
只要是发工资,不管是什么形态的工资,都只是工资和劳动力之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在签立合约时就已经确定, ...
交易者在交易之后,已经占有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不存在对让渡出去的东西的分配权。
你用十个鸡蛋换取盐巴。你还等着分对方的韭菜炒鸡蛋吗?
如果是一个人出鸡蛋、一个人出盐巴和韭菜,才存在如何“分”韭菜炒鸡蛋的问题。
脑筋要灵活。不要被炒鸡蛋的香味搞得不理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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