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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11

打量文明的生死结


范泓



(一)



《老照片》编辑部收有数张清朝以降斩首场面的老照片。说起来,还得感谢洋人发明了照相术,后有好事者传入中国,这血淋淋的真实场面才会在刀起刀落之间眨眼定格。从照片上看,里外三层的围观者,表情或麻木、或惊愕,却也仿佛听得见那血溅耳膜的声响,这刽子手的刀也真是够快的了!斩人首级的围观场面,对今天的人来说,大概早已陌生了。但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却形诸笔墨,跃然纸上,让人过目难忘。斩首即死刑,与更早的中国对罪人施以“车裂”、“活剥人皮”、“凌迟”之刑相比,也许温和了一点,或者说“人道”得多。中国古代酷刑的修理面极大,其惨忍程度,也算是费尽心机,且名目繁多,花样百出。“车裂”即“五马分尸”,二千多年前“秦人不怜”的商鞅乃遭此极刑;而“凌迟”更是惨无人道,“以短刀脔割人之肌肤”,处处体现了一个“慢”字,差不多把肉割尽,把人折磨透了,才剖腹断首,所谓“千刀万剐”莫过于此。至于说到斩刑,这是官方最常见的一种处决方式,相对“车裂”、“凌迟”而言,快刀见锋见利之处,完全取决于刽子手的技能如何。此时的死囚,恐别无它求,最后一点心思,大概就是“仰仗”其刀落时的果断与洗练了。《聊斋》中有个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被斩时不愿死得拖泥带水,他大拍刽子手的马屁,称其“一流快刀是也”,果然一刀下去,干净利索,头滚出几步远,在地上打转,居然还能喊出“好快刀”三个字,这痛苦自然就少得多了。

(二)



斩首允许众人围观,其动机一目了然,无非是想起到彰显正义、震慑人心、警示后人的作用。一生大闹台湾的李敖曾戏言之:“身体刑在执行方面,倒多少有今古之分,现代派是偷偷摸摸,古典派却光天化日,光天化日到公然立法为之的程度。”眼前这几张斩人首级的老照片,竟成了这“光天化日”之下惊世醒人的一份历史档案。只是照片上的围观者神情大都木然,让人多少有点怀疑死刑于社会功效的那点作用。“看杀人”与“被砍头”从来就是两回事,当那刀并未真的落到自己的头上时,其心理多少还是有一点“欢欣鼓舞”的。鲁迅先生在小说《药》中曾写到“看杀人”时,“那三三两两的人,也忽然合作一堆,潮一般向前赶”,然后“簇成一个半圆”……老栓向那边看,实际上鲁迅先生也在向那边看,但先生却看到了众人对生命的一种麻木和无聊——本是一件令人惊恐不安的事情,却兴奋得不得了,甚至趋之若鹜,“从两个脖子之间伸进脑袋去”,这种罕有的好奇心,以及心甘情愿地去承受死刑之后的那份快感,难怪蘸着人血的馒头可以当“药”来卖了。以一种莫名的心态去观赏对同类的惩罚,不独是中国人的爱好。司汤达笔下的于连被判死刑的那天,客栈里竟住满了人,连女人们也不甘寂寞,这种人性的复杂一言难尽,其中的几分快意亦未可知也。

(三)



在中国,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过,死刑在其本质上,却是一种“报应刑论”的具体落实,在传统社会中,尤其深入人心。“报应刑论”的最大或缺就在于,完全视犯罪事实为个人行为的结果,从而忽略了其背后诸多的社会因素,包括不公社会的结构性压迫,以及大众传媒或个人成长背景所带来的种种心理误导等等。死刑暗藏“复仇”的因果,这大概是早已不争的事实。《水浒传》中就有这样的情节,在第四十一回中,李逵割黄文炳的那一段,李逵说,今日你想快死,老爷非要你慢死!说完,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当面在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才用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就是这要命的复仇行为,进而获得心理上的某种快慰,就这样,一刀一刀地将人性的弱点暴露毕至。各个时代的酷刑,都是以摧残和折磨生命为目的,其中的快意恩仇,实际上也是一部血淋淋的文明史。酷刑是封建专制的产物。君权之大,无所不在,生杀予夺,任其施为。所谓“法”,不过就是封建君王的一句话。君言一出,法理相随,不知又有多少人头落地。所以,李敖就说过:“我们看不到殷商的法律,却看到殷商的刑罚……从原始的意义来说,刑不是法律的名目,而是无法无天的名目”(《“缇萦救父”表示了什么?》)。乱世用重典,这是历朝法律的普遍原则。对一个国家来说,杀一儆百,重建社会公道,以达到长治久安的目标,以传统的观念看,这也无可厚非。可殊不知,死刑恰恰又是一把双刃剑,它不仅仅是刑律,同时还有着“以暴以暴”的另一面。而且,不管死刑的方式如何在变,万变不离其宗,总是逃脱不了“怨怨相报”这个历史循环。说到底,这反映出人类一种善良的无奈,在对付“恶”时,似乎还没有找到一种更好的办法,不如从肉体上灭之,对自己也算有了一个交待。死刑让人类的想象力在一个特定时期发挥到了极致。从最初对部落之间的战俘以石砸处死,到后来的绞刑、腰斩、车裂、凌迟、剥皮、活埋、火焚、斩首等等,这些林林总总的行刑方式,其中最不能让人接受的,就是人类以此来惩罚和折磨自己的同类,其残忍程度,有时让人类自己也打一个寒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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