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8-12-31 17:37 
经济学生产者
生产者就是能够作出统一的生产决策的单个经济单位,即企业或者厂商。
第一,你这个定义本身的出处在哪里?你怎么证明这个定义不是你编辑的?因为任何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参与编辑,都有可能被采纳。
第二,如果定义了生产者就是企业,那么接下来的解释就应该采用“生产者即企业”的表述,为什么却先后用了两个“生产者或企业”?这种前后逻辑的不一致足以证明,这里关于生产者的全部解释就是不可信的。
第三,退一步讲,按照企业都是生产者的解释,那么合伙制企业就是合伙制生产者,公司制企业就是公司制生产者。而这里的企业还包括了个人企业,所以,个人企业就是个人生产者。你凭什么把独立生产的个人排除在企业之外?
第四,定义项的外延与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全同,这是定义的一条基本规则。而无论是曼昆还是萨缪尔森,在他们的生产者概念中都有包括独立生产的个人的。这就证明,在经济学生产者概念的外延中,并没有排斥个人生产者。因此,经济学生产者定义中的定义项也只能是包括独立生产的个人的。
所以,把独立进行生产的个人除在生产者之外的绝不是经济学的生产者概念,而只能是你的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