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买房租房的问题讨论的何止万千,这个帖子能用如此典范的经济学例子进行论证实属不易。可是理论的说教固然可信,但是切身的感受又不得不让我从其他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有了所有权的房子才能从心里上有一个家的感觉。有了所有权,可以在不违背公共管理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个性需求任意的装修;有了所有权,多年积攒的东西可以安稳的存放到这个水泥盒子里;有了所有权,可以硬气的告诉别人这是我的家。
其次,投资是一种风险活动。买房的钱投出去,面临着房价上涨和投资收不回来的双重可能。
再次,幸福感来自于感受。住一个有所有权的房子的感受,比风险收入的好感可能要强。
最后,能不能在买房和租房之间选择,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处于这个边缘的人,是这个问题考察对象。
所以,在考虑人群的过程中要如此假定:
1.夫妻两个人,或者加一个孩子
2.家庭流动可变现财富在40万——150万,家庭月收入10000,家庭月支出5000,家庭月纯收入5000,无其他外援或者特殊权力
3.北京,现在房价,经济景气指数一般。
4.工作附近租房,100平米,4200元每月。
以上是一般假设条件,贴中的第一个例子“去年,在北京魏公村有一位朋友,一家三口只有3000元/月的收入,但因为拆迁得到了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房子(这房子在当地的租金为2500元/月),他的房子离上班地点有1个多小时的车程。一个号称100万元资产的人家却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通过这么一说,那位朋友采纳了我的建议:把房子作价100万元卖掉了,然后将钱借给我的一位办企业的朋友,月息1%,我给他做担保。结果他每个月可以收利息10000元。然后花5000元/月在上班的单位附近租了一套市值200万元的房子住。这么一改变,使他在住房标准大大提高的前提下,收入却增加了5000元/月,还省去了每天在路上的时间,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可做分析如下:
这家三口人,家庭资产100万左右,家庭纯收入1000元(根据例子,如果不是单纯孩子费用都不够),工作附近租房5000元。
因此这个例子相对于一般假设的家庭,月纯收入少了4000元,可以说是家庭拮据,但可以维持生活,月纯收入不足以买房月供(以一般首付计算)。
那么,分析贴主的理财建议。
首先,卖掉100万的房子变现。有两个前提,第一,找到自己要租的房,大概在10天左右;第二,找到买房人,以15天记,这两个活动的时间大约以20天记。至少这20天,家庭生活不得安宁。
其次,卖房的钱要投资,投资年回报率12%需要有承担30%本金收不回的风险。实际享受的投资收益,以7000元每月较为合适。
再次,租房成功后,每月的支付为5000元,为实际支出,每月7000元投资收益扣除5000元后有2000元的为转为租房的收益,即租房后月收入增加了2000元。但是,租房过程中会有可能的损失(相对于有所有权的房子),例如:房东收回、中介欺诈、不允许装修、家具老损等经常发生的事情,这些对于一个有了孩子的家庭其成本不只是每月1000元的精神和物质损失(其主要考虑到住房是家庭的强大后盾)。这样减去1000元租房损失。转为租房后实际多出来的收益仅有1000元。
最后,我们计算这个家庭在转租前后情况:
租房前:有房,价值100万;月纯收入1000元
租房后:租房,价值200万;月纯收入2000元
如此看来,这样的从有房到租房,住房的条件上升了,月收入也增加到了2000元。这个物质条件的改善是绝对的增加了,按照理性经济人的行为似乎应该卖房转为租。但是,这里忽略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的影响,即外在的精神层面的东西“有房才算家”的损失。这个损失相对于自身财富微乎其微的增加(月增加1000/100万=0.1%,有人可能说应该是1000/1000=100%,但是相对于自身财富1000元太渺小了,因此1000元增加1000元在质上几乎没有任何改变,所以也就不能用收入的增加来衡量幸福),不足以让这个家庭放弃住房选择租房。
原帖部分如下:
在我们的国家,因为文化的差异,很多年轻人都持有以下观点,尤其以女性为最。他们总以为要结婚就一定要买房子,只有买了房子才觉得稳定,才有安全感。这也是很多有创业能力的年轻人,仅仅是因为没有“创业起步资金”而最终终生只能为别人打工赚钱的原因,也是当前中国“房奴遍地”的症结所在!
上述的误解在于:不把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当作稳定安全的依靠,而把拥有自己的住房当作稳定安全的港湾。殊不知,“更高的收入才能让你有自由而体面的生活,‘房奴’在脱身之前永远没有尊严可言!”下面的例子可能会对你有所启发。
去年,在北京魏公村有一位朋友,一家三口只有3000元/月的收入,但因为拆迁得到了一套市值100万元的房子(这房子在当地的租金为2500元/月),他的房子离上班地点有1个多小时的车程。一个号称100万元资产的人家却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后来我给他出了一个金点子,要他不要过分关注“所有权”,只要关注“使用权”和“收益权”就可以了。因为即使是比尔·盖兹,他到中国来访问时也不自己买架飞机自己开。只要他坐的是豪华的包机,那架飞机属不属于比尔·盖兹他从来不去关心。只要他安全地到达了中国,他也用不着去关心他下了飞机之后那架飞机谁去坐。我主张年轻人不必太在乎自己拥有什么,而要在乎能享受什么”,诚如:武大郎与西门庆就潘金莲之产权进行谈判,结果武大郎得了所有权,西门庆得了使用权。这样的所有权有什么意义呢?
通过这么一说,那位朋友采纳了我的建议:把房子作价100万元卖掉了,然后将钱借给我的一位办企业的朋友,月息1%,我给他做担保。结果他每个月可以收利息10000元。然后花5000元/月在上班的单位附近租了一套市值200万元的房子住。这么一改变,使他在住房标准大大提高的前提下,收入却增加了5000元/月,还省去了每天在路上的时间,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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