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试验区实施以农村产权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配套改革,历程已近二载。成都市双流县兴隆镇瓦窑村通过农地实测,对确权颁证之后的土地占有现状实施广大农民认可的“固化”,长久不变,是一个有着重大理论意义和普遍实践价值的改革探索。
一、“长久不变”在双流县瓦窑村的基本做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固化、长久不变,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体制、推进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必由之路,如何长久不变,是由农民群众主体意愿决定的。双流县瓦窑村的试点之所以成功,就在于从一开始就坚持了“两手都要硬”,即;坚持党委、政府对改革试点的主导作用,同时坚持农民自己做主,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重大问题的决议形成上,即“关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权的决议”、“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决议”、“关于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办法的决议”。
在具体做法上,瓦窑村实践聚焦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固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为普通成员和特殊成员,2008年确权以后至2009年5月31日之间新增的人口,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成员,只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2008年确权时确认在册的人口,为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以户为单位享有本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009年6月1日以后的新增人口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二是以“不再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来体现“长久不变”。在形成决议过程中,瓦窑村先后召开了8次村议事会议,65次组(社)议事会议,在群众中征求和集中梳理了72项有关问题,在反复征求县、镇部门、群众代表的意见后,形成了12条初步建议。在此基础上,又分组(社)召开社员大会或户主大会再次讨论,举手表决形成解决问题的相关办法,以各户签字、盖指印的方式通过上述三个决议,全村714户,签字盖印的有708户,决议支持率达99.1%。通过公示程序之后,各户颁发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证上都明确写上了承包经营期限“长久”二字。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的收益分配办法。主要指:田坎、河滩、荒坡等未分配到户的土地,其现实或潜在的收益归集体所有,以人为单位分配股份到户;集体公益事业需占用社员承包地时,采取“谁受益、谁给钱”的办法,按当时国家征用补(赔)偿标准给予补(赔)偿。
四是同步探索征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之后,征占农地的补(赔)偿收益,不再由组(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均分配,而是征占谁家地,收益归谁家,但同时也不再调整土地。
二、评价与分析
“长久不变”的改革实践,将通过历史的检验来证明其对动摇二元土地制度、彻底再造农村微观基础、初步破解“三农问题”的创新性路径选择的正确性和必然性。在此,我们按照一般的理论逻辑,结合成都试验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若干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对‘长久不变’,将从哪些方面来进一步推动农村市场化改革,适应和加快城市化进程,完善和构建村级治理机制,进行评价与分析。
1.确权固化、“长久不变”,以一种兼容了农村基本经营体制和农村市场化改革的制度安排,结合了《物权法》对他物权权益形成、保护的要件(如权利边界的确定、公示、登记、颁证等)和公序良俗、民意表达这样的正式与非正式约束,将逐渐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家庭承包土地物权权利的不确定性预期。
2.以“长久不变”将保护耕地的责任分解到农民。“18亿亩耕地红线”不再只由中央(当然也包括地方)政府以及国土部门来坚守,9亿农民对自己的“恒产”,会像爱护眼睛一样倍加呵护。尤其是在确权颁证之后,成都市县两级政府还要对拥有承包土地的每户农民发放耕地保护基金,使农民完全以主人翁的心态来维护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产权完整,想方设法实现最大化收益。
3.“长久不变”的产权安排,必然会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界定和固化,对农村剩余劳动力产生“挤出效应”,客观上会加快城镇化进程,减小人地的紧张程度,迫使农民在土地之外寻找可持续的收入来源。
4.“长久不变”客观上极大地促进和刺激了村级治理机制的发育和完善。成都实验区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前瞻性地设计并同步推进了村级治理结构的完善,而双流县瓦窑村依靠村民议事会以低交易成本形成的关于“长久不变”的若干决议,证明了完善村级治理机制对农村产权改革,建设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性。
三、几点政策建议
1.“长久不变”并不具有增量改革的特征,这种制度安排尽管可以产生帕累托有效性,但确实也会使一部分人不能受益。因此,政府应通过提供公共产品以提高农民人力资本积累,设计若干具有公平增长性质的就业和产业促进政策,提高农村金融资源可获得性等制度安排,来“熨平”这种无序。
2.“长久不变”的制度安排实施之后,农地产权在农产心中具有了稳定的预期,从而使以农村土地载体的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政府的角度讲,还应当通过政策引导、示范效应、教育培训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形式,适应市场经济的竞争,改造传统农业,实现长效增收。
3.在纯农业地区(或者说是在土地收益不明显的地区),广泛实施“长久不变”的制度安排,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但在种粮比价效益低下的客观事实面前,我们一方面要维护“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另一方面又要让资源禀赋单一的农产不断增收,使城乡人均收入比的两条曲线的斜率不断减小,就必须帮助农民创新农业盈利模式。
作者:成都市社会科学院 陈家泽 周灵 来源:《中国房地产》2009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