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平 发表于 2019-2-10 16:45 
剩余价值之说,没有什么正当不正当的。
给“利润”起个别名,也没什么可不可以。
马克思论述的关键,在于 ...
总的来说,观点很明确的,这其实正是今天学术上面对的难题。因为以今天我们对理论的认知水平,根本不可能解决剩余价值这个问题。
-
但是有一句话,我其实说过的。在这里再说一次——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事物,在我们没有对其认识之前,它还是以它的方式发展着,一旦被认识而不能对其进行改造的事物是不存在的。
-
就是说,我们直到今天,对“社会”的认知其实还很有限。所以我们根本不能解决我们明明知道的问题。这是值得每一们学术人认真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