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知地知 发表于 2019-3-28 10:35 
主流经济学界从来没说股东就是企业家,这是你打跑小哥的发明,
这个发明得出必然的推论:连一岁的股东都 ...
是你不知道,不是人家没有说,这是一个常识。 到处都是。
你不看英文的财经杂志,报纸,所以,你不知道。
那个硅谷的纪录片看过了吗? 我猜是没有。 自我封闭。
我道理都已经讲过了,都有参考文献的。 这些论证都是相当强的,不可能驳倒的。
你把我引用的企业家的定义驳倒了,我的论证就倒了。 你是不可能驳倒主流定义的。
我用了几个权威来源,进一步加强这个定义的主流性。你不可能证明这个定义不是主流定义。
你现在这些理由都不上台面的,只是告诉别人,你的逻辑是相当差的,自取其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