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师是某班的班主任,他经常组织本班同学参加集体活动,比如郊游。但在组织的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在一次集体活动中,王老师通知全班同学早上八点到校门口集合。结果有几个同学拖拖拉拉,导致大家八点十五才出发,从而白白耽误了一刻钟。
在此后的一个集体活动中,王老师改变了策略,通知大家七点四十五集合(真实的集合时间仍是八点),结果最晚的几个同学也在八点赶到,从而准时出发。王老师对自己的策略很满意。
但是好景不长。时间久了,同学们都意识到王老师有意通知稍早的集合时间,甚至同学们可以根据王老师通知的时间猜测出真实的集合时间。因此,每当王老师通知七点四十五集合时,大家仍然按照真实的集合时间(八点)来做安排,从而导致几个同学在八点后才赶来。而那些准时(七点四十五)到达集合地点的同学也都有所抱怨,进而也变得不那么守时了。
在这个问题中,存在着老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博弈。老师的策略是通知合适的集合时间,从而达到准时出发、且避免同学因为等待而有所抱怨的目的。而学生的策略是选择恰好的到达集合地点的时间,既不能太早(白白浪费等待的时间),又不能太晚(承担耽误大家时间的责任)。
欢迎大家讨论:王老师应当制定怎样的策略,才能使活动准时开始,且大家都满意?
个人见解:如果王老师对迟来者不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那么无论它采取何种策略,都不会达到理想的效果。这就像我们生活中的法律机构,立法固然是必需的,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法机构,一切白搭。虽然老师不断的提前集合的时间,但这丝毫不能改变那种迟到的状况,迟到者往往能准确地把握老师的意图。(这自然和他们比较留心这方面的信息有关),最后,受害的反而使那些能够准时来到的学生。否则,如果他们也去猜老师的意图,那这个班里也只是多了一些不守秩序的学生而已。在和立法,执法相比较。我们往往会把很多问题归结到中国立法的不健全,于是,不断有新的法律出台,法律所规定的惩罚力度也不断加大,但很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更本的解决。这实在是一种悲哀。到头来,只是损害了那些守法者的利益,让更多的人沦为不法者,与此同时,也大大挫伤了法律的威严。
另外,学生为什么会迟到,也就是说,迟到是不是会给他们带来某种程度的好处。否则,迟到本身就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他们没有必要这样做。还有一个需要考察的事情,迟到的总是固定的几个人呢,还是在班级同学中随机变动的。我猜想应该是前者,至少总有几个人总是会迟到。(二八法则)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又该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呢?
对于第一次迟到的同学,它多半是会有所畏惧的,那自然是无心的。但是由于我们的纵容(我们有些人总是希望去感化别人,这种良好动机的后果往往是造就了更多不守秩序的人。),这种无秩序的情况指挥愈演愈烈。(破窗理论)
欢迎大家参与讨论,也期待大侠前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