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会计与财务管理论坛 七区 CPA注册会计师及其他财会考证
5041 2
2019-04-03
悬赏 10 个论坛币 未解决
2017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10亿元优先股,发行合同规定:①期限5年,前5年票面年利率固定为6%,从第6年起,每5年重置一次利率,重置利率为基准利率加上2%,最高不超过9%;②如果甲公司连续3年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权决定是否回售;③甲公司可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决定是否派发优先股股利(非累计), 但如果分配普通股股利,则必须先支付优先股股利;④如果因甲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导致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甲公司必须按面值赎回该优先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上述发行优先股合同设定的条件会导致优先股不能分类为所有者权益的因素是( )。
A、5年重置利率
B、股利推动机制
C、甲公司控股股东变更
D、投资者有回售优先股的决定权
正确答案为C。
想问下D选项:甲公司只有两个选项——(1)三年内不分派优先股股利,投资者有回售权力,企业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2)三年内分派优先股股利,属于企业交付现金事项。为什么D选项不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19-4-3 21:42:20
不知道我理解的对不对:“股票、优先股只要派发股利,就属于金融负债”这种说法?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19-4-4 10:33:22
我的理解:投资者有回售优先股的决定权这个回售的优先股属于非衍生工具,且是以固定数量*不固定的价格,回收价格是不固定的所以不应该确认为金融负债应属于权益工具的交易事项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