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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导师李玫瑾教授
李玫瑾教授说:“孩子的很多问题是大人造就的,家长的问题若不调整,孩子的问题也调整不了。如果要想培养孩子形成良好的性格、品格,那么最重要的时间段是在6岁之前。”
媒体报道,湖北孝感女孩张某,在今年3月30日乘电梯时遭男孩黄某(2004年9月生,系未成年人,与受害人张某是同年级同学)用剪刀挟持,实施抢劫,后被剪刀刺伤,过程中还逼迫女孩脱光衣服。
张某出院记录显示,她入院诊断时颈胸部刀刺伤,颈胸部皮下气肿;纵膈气肿、积血,双大腿刀刺伤,在重症监护室数日方脱离生命危险。警方通报称,因犯罪嫌疑人在案发时未满14岁,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尚不够刑事处罚,对案件予以撤销。
然而,这还不是最严重的。2017年9月8日,廊坊燕郊8中初一学生因军训不服从管理与班主任发生矛盾,后又要打年级主任,在与学校沟通过程中家长威胁学校,孩子则捅死了自己的班主任。然而,同样是因为未满14周岁,该生也未受到法律惩处。
类似未满十四周岁杀人、伤人后几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在全国经常发生。
最近连续多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全国多地采访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正频频示警,不断挑动公众脆弱的神经。
事实上,近些年,犯罪低龄化情况已经越来越严重,校园霸凌现象频繁发生,相关报道比比皆是。而且,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日趋明显;侵财犯罪、暴力犯罪和妨碍社会秩序罪占多数;作案动机单纯、盲目跟随;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
2004年在北京发生过一起未成年人绑架案。4名未成年人绑架人质(他们认识的同学)索要150万元赎金,而在赎金到手前却将人质杀害。
这4名未成年人厌学、逃学,平日里游手好闲,琢磨着想弄点钱。他们觉得自己还未成年,也知道法律上对于未成年人是不会被判死刑的,所以,他们认为就算自己杀人,也不会怎样。
于是,他们开始策划起绑架勒索。他们把对象瞄准了自己的同学。
当他们做好一切准备后,静静地等候在校门口,计划着绑架一位据说家里有点钱的同学,但这位同学的父亲很早就在校门口等孩子,孩子一出校门就上了父亲的车,这才躲过了一场劫难。
不幸的是,他们之后又把目光瞄准了另一位同学。原因是这四个孩子中的一个认识他,还是街坊关系,父母也都认识,他跟其他几个孩子说:“他们家好像是干部出生,也比较有钱。”于是,那就绑他吧。他们几个上去把这位无辜的同学骗过来,绑架。
在未成年人的绑架案件中,几乎都会以杀人收尾。绑架案其实是一个操作起来很难的案件,因为要想控制一个活人,让他不认识你,让他记不住你,让他活着出去后找不到你,这个操作非常难。所以,这四个孩子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他杀掉。
人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孩子会做这样的事情,把同学绑来杀害,还跟人家里要150万。但是法律还是宽容的,法庭经过认真审理后,将4个孩子判刑,但没有一个被判死刑。
结果这三个孩子走出法庭后就开始在那儿笑,为什么?他们觉得很得意,觉得果真我们四个没有一个被判死刑。这一幕,被记者拍了下来。当天晚上大家都能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叫《4少年逃过死刑继而相视而笑》,这个情节让人感到更加心痛。
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李玫瑾教授受邀到了法院,见到了这四个孩子,看到他们最大的一个17岁,最小的只有15岁。其中3个孩子,在作案时已经离开了学校。其中的主犯,他从小学之后就没再上过学。案件发生之后,他们的家庭也受到了调查。
四个家庭,父母双全,也几乎没有明显的家庭问题(比如父母吵闹、父母离异,或者父母一方逝世,或者父母有其他的品行问题),而且家里的经济状况也良好。也就是说,不是父母不管他们,或者说家里贫穷到让这几个孩子没有钱上学,要去挣钱。
所有的人都感到很困惑,包括他们的父母也不明白自己的孩子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检察官把四位父母叫来检察院,问:“你们怎么把孩子教育成这样?”,几个父母,有的蹲在那里,有的低着头,有的流着泪。
后来有一个父亲回答说:“检察官,您不知道啊,孩子我不是不管,他不上学的时候我也着急,我也劝说过让他去上学,我们甚至打过他、骂过他,可是没有用啊,他根本不听。”
还有一个父亲讲:“你不知道,孩子从小就好动,他坐不住啊,到中学以后他不好好学习,喜欢在外面混。他既然好动,我当时就把他送到了少林寺,在那里的武术学校呆了一年,让他在那里练习武术,希望可以缓解他的问题,可是我没想到,他从那回来之后,居然做了这个事情。”
所有的父亲都表现出了自己不能理解,而且管不了孩子的态度。
李玫瑾去见了这四个孩子,每一个孩子,她都有跟他们谈话。
问主犯:“你们为什么不上学?”
孩子回答得很干脆,头一甩,脸一歪,“上学没劲!”
那我问:“你不上学,你能干嘛呀?”
“玩儿啊!”
“那你有没有想过你长大以后怎么办?”
他回答说:“没想过,这么远的事没想过。”
从上述这几句回答中,你能看到一个什么问题?很简单,两个字可以概括:任性!
任性是什么呢?任性是人的一种社会行为方式。如果一个人不听人家的管,不听人家的劝,自己想做什么做什么,那么这个人,其社会发展是有问题的,也就是他的社会行为方式会出现问题。
为什么这个孩子家庭正常,爸妈也管,却都管不了呢?而且他们说这种情况很多见,有很多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有这样的现象。为什么?
李玫瑾教授当时说了一个很重要的点:管晚了。
人的性格形成,是有关键期的。那什么时候变化最大呢?18岁之前,也就是未成年阶段。但更加确切地说,6岁之前才是我们人生最关键的时候。
研究犯罪心理学的李玫瑾教授说,孩子的很多问题是大人造就的,其中的很多问题和孩子6岁以前的家庭心理抚养有关。
什么叫心理抚养?它跟平时的抚养不一样。心理抚养主要指父母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以培养儿童的健康心理为目标,对其未来发展影响很大。
0—6岁孩子心理教育误区
1、有了问题再去纠正?
其实,孩子很小的时候已经有征兆了。
有的家长说孩子不爱跟自己说话,孩子偷拿家长的钱,孩子每天玩电脑,不爱上学,甚至于父母说两句就离家出走……谈到上面几个问题的时候,会发现这些孩子基本都在青春期。
但事实上,这种行为在孩子6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已经有征兆了,只不过家长没有重视。
因此,如果孩子的不良习惯显现出了行为问题,这就说明他已经有了相当长的不良的过程。
也就是说,孩子偷拿东西、沉迷游戏并不是现在才形成的问题。家长一定要尽可能多地去了解孩子小时候的行为/心理变化,现在所做的努力会给以后减少很多麻烦。
当初不努力,等发现孩子有问题再想矫正,那时候要付出的精力和代价是相当大的。
2、6岁后再给孩子树立正确观念?
为时已晚!
很多时候,孩子的表情、动作都带有父母的影子。因为6岁前,观念有一个特点——可以改变。
有一句话说得好:孩子就是父母的复制,一个人是什么样,就知道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因此,在孩子6岁前,以身作则,为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