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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社会正义
社会正义关心的是在一个政治社群中,谁应该得到什么的问题。Nozick认为,只要我们能够保证,每个人的财产持有都符合最初占有和转让的公正原则,那么整个社会便会是公正的。如果ZF根据某些模式化或非历史性的公正原则,例如平等原则或需要原则,透过征税将一个人的财产强行转移给别人,那便严重侵犯了他的权利,将其视同强迫劳工一样。ZF的唯一职责,便是保护人们的人身自由及私有产权,并令市场得以顺利运作。任何财富再分配都是不公正的。


最初占有和转让的公正原则
Nozick认为,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拥有一些基本权利,最基本的是自我拥有权以及免于外人干涉的权利。拥有自我不表示人自动拥有外在世界本来不属于任何人的自然资源,例如土地。这个时候,如果占有时没有令其他人情况变坏,这种占有便是公正的(Principle of justice in acquisition)。如果最初的占有时公正的,那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物品的任何转让同样合乎公正(principle of justice in transfer)。


Nozick似乎有无穷的好奇心,探究完一个问题,便急不可待转到下一个问题。


在很多哲学问题上,并不是只得一种解释,各种理论不一定互相排斥,可能各有洞见,从不同角度对真理的探寻做出贡献。


Nozick常常说,他的哲学思考是一种探索,而不是一种证明。探索总是向外敞开,充满各种可能性及冒险的乐趣。


Reference:
苏格拉底式的一生——纪念Nozick, by 周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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