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hb 发表于 2019-5-27 08:45 
付给利息的理由:
a. 对于勤俭节约行为,是否应该给点报酬 ?
b. 人家本来是要用这钱投资生产满足社会 ...
a. 对于勤俭节约行为,是否应该给点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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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
挣钱就是用来花的。
挣钱不花,你这叫守财奴;攒钱将来花,这是你自己自愿的自利选择,关我屁事。
更重要的是,
你这么一节省,社会需求不足了,这是引发经济危机的第一个原因。
b. 人家本来是要用这钱投资生产满足社会需求和创造利润用的,如果,借给你用了,人家本来可以赚的利润就没了,作为借方的你是否应该给人家有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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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投资生产赚利润的行为同样是错的,性质同样是敲诈勒索。
你不能用可以敲诈别人为理由来敲诈我。
而且,
把收入储蓄起来不用于消费已经造成需求不足,你又将其投资生产,则是扩大供给积累过剩的错误行为,是造成经济危机的第二个原因。
2. 再说,这样的好逸恶劳,吃光用光,腐朽没落的二流子,相当靠不住;借给你,很有可能不还。 人家为什么要借钱给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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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解释利息的理由,不要扯别的。
c. 如果,人家为了借给你钱,而担惊受怕,作为借方的你,对于你所造成的伤害是否应该为了人家的康复出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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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惊受怕了?那你就别借嘛。再说了,借钱可以有抵押品啊,我借你1万元,但是我有价值1000万的房产啊,房产证抵押给你,你怕个屁呀!
自然学派的高明之处,就是让大家不找你借钱,让你不担惊受怕——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
3. 你是否应该为你过去不勤俭节约,好逸恶劳,好吃懒做,吃光用光,腐朽没落的二流子行为付点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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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钱就是用来花的,花自己的钱为啥还要另付代价?你是不是傻了?
。。王健林不是二流子,是社会的栋梁,信用良好,不还钱的可能相当小,所以,c项数额相当小,要比你这样的好逸恶劳,好吃懒做,吃光用光,腐朽没落的二流子应该付的小很多。王健林来借钱,当然收的利息是低的;而你这样的只配借次贷。借了次贷还闯祸,终生不再借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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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林不是二流子,信用良好,而且借钱是为了造福社会,你就不该收人家利息嘛!
你摸着良心回答:如果王健林有足够的抵押品确保你本金安全,你是不是还收他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