蛙兄,好。要回答你的问题,我不得不从头说起了。工资是分配制度之一,公有制也是分配制度之一,合起来才是劳动所得,这是由劳动的二重性决定的。剩余价值的可分配部分,用财务语言说,就是利润,这一部分成果,不能说只是劳动的成果,利润是生产关系的产物,劳动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能动力量的部分。这一部分也是有分配的,叫作红利,资产阶级将这种分配变成了资方对劳方的施舍,而不是作为权力存在的,这就是资产阶级剥削的根源。剩余价值在生产关系中产生,但可分配的部分,不一定就产生,这与运营的效率有关,亏损也是这个原因。资,就是生产资料的所有人,有国有,集体,个体所有,劳就是在经济体中参与运营工作的人,也就是经济体中的员工,关系即道,道即无相,无相而平等有相别,公有制就是按生产关系的分配,关系本平等,自然此分配只有平等方合道也。劳动的二重性,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