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地申报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应用经济、法学、理论经济、哲学、语言学、中国文学、社会学、政治学、中国历史、马列•科社、体育学等申报集中的大学科,申报数超过800项的申报大省,往年申报数较大但入围率很低的申报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控制申报数量,维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差错率。各地社科规划办受理申报工作的总体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管理单位的重要考核指标。
3、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包括教育部社科司、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全军社科规划办)受理的申报材料,请直接送至国信苑宾馆。京外各地受理的申报材料,请一律采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指定接收地点,不要安排专人进京报送。在受理申报和项目评审期间,我办一概不接待任何申报单位或个人的来访。
4、本通知可上网转发。
联系电话:
3月15日前:(010) 83083060 83083174
3月15日后:国信苑宾馆总机(010) 66017771/72/73/74/ 转全国社科规划办
联 系 人: 尚雨 董俊华 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