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是欧盟、日本、中国台湾
第四是中国自己
最近写论文,正好用到一些数据,学会了一个新的词语,叫出口复进口
[名词]国货出口复进口
按照海关的解释,国货出口复进口,就是指重新进口已经进入到中国大陆的保税物流园区或自由贸易港的中国产品。这些产品在未进行加工改变货物状态的情况下,因某些原因需要重新中转复运进境。这其中,有因为质量问题和经济纠纷而被退货的产品,有跨国公司全球产业链的布局考虑,但更多的国货出口复进口是和“加工贸易”联系在一起的。
[分析]从1980年至今,国货出口复进口增长3056倍,年度累计达到733.6亿美元,已经超过了我国全年从美国的进口额。专家说这是导致中国外贸顺差失真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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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地区
企业不辞辛苦、不惜运费地玩弄乾坤大挪移的游戏,原因正是在于这一出一进背后的税收获益。因为我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将产品出口往往可获得最高为
17%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退税;与此同时,我国又对加工贸易进口实行减免税政策,使得这些产品能够再以低税率或零税率重新进口,一来一往,企业在税收上的差价还高于物流、运输费用,自然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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