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对外国人或者是华侨在国内购房要有价格限制。要通过价格和物业税进行调控,调节热钱在中国的购房。既然你生活在发达国家,收入比中国高几十倍,我们就应该有特别的政策。我在澳大利亚、新西兰做调查的时候,给我当导游、司机的人前后有十个,其中八个都在中国购了房,最多的买了四套,而且主要在北京、上海、厦门、广州。他们都是在国外拿绿卡的华人。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 第四,对土地管理,我们已经有文件,就是2007年的27号文件,规定70%的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30%的土地用于商业住房。我们应该严守这条界线。对70%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应该低于商品房十倍甚至二十倍的价格。这是使保障性住房面向刚性需求的根本保障。
《瞭望东方周刊》:70%的保障性比例其合理性何在?任玉岭:我国第一次开征个人所得税时,有一个报道,当时说达到1600元纳税标准的人的比例是21%,也就是说79%的人月收入达不到1600元。这是2005年的事。第二次,2007年,起征点变成2000元后,也有一个报道,说应该纳税的人达到20%,也就是说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还占80%。
我们不按80%考虑,拿出中间10%作为一个缓冲,减掉这部分也就是70%,这符合中国工薪阶层占比的实际。
《瞭望东方周刊》:在你看来,房价多少钱才是合理的?
任玉岭:我是这样考虑这个问题的。没有达到纳税水平的80%的人,月收入水平2000元,一年是2.4万。住房在国外一般是年收入的3到5倍,我们按照6倍来算这个收入不是跟亿万富翁来平均,是按未纳税的人的收入来计算。按照这个收入,房价大约是14.4万。
再一个就是要在城市的东西南北中,繁华与非繁华的地方都应该有保障性住房的安置。不要都安排到远郊区,几十公里之外去。应该让有车一族往外走,没车族在工作场所附近能有住房。
还有一点,现在的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只对有户籍的人开放,这是不妥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在这个城市工作,就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特别是廉租房,只要有需求的都应尽可能保证供应。(新华网综合 舒泰峰、特约撰稿李晓明)
1# 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