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理性”问题,应当明确理性的概念是什么
经济学的理性概念,心理学的理性概念,神经病学的理性概念以及哲学的理性概念,各各不同
行为主义对新古典“理性”的批评,基本上是牛头不对马嘴:一部分批判的是“理性预期”,另一部分是拿经济学之外的“理性”标准对“经济学理性”开炮。
当然,经济学理性就是一个套套逻辑,没有什么含义。但是,理论的逻辑起点,要它有含义作什么?我支持弗里得曼的看法,认为“理性”和心理学特质无关;在方法论个人主义的框架下,拿着一些社会的标准来判断某个个体的行为是否“理性”,是不合适的。诚如萨缪尔森的显现偏好理论。就直接以行为来代替理性的选择结果。
新制度经济学的四个主要方向:科斯和阿尔钦的方向;福格尔的方向;布坎南的方向;卡尼曼的方向(也在一定程度上包括诺斯),我个人最不喜欢的就是行为主义,尽管我是学医的出身,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