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在公司分管人资部,有一次,我对人资经理讲过这句话:“你太善良了”。当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事情发生后,我们该出钱,出钱,该出力,出力,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所有医药费公司出,他家人没来之前,安排同事照顾。人是在上班时间伤的,虽然不是因为工作,但我知道,做的再周全,人家孩子毕竟是在你这伤的,为人父母谁不心疼,可我还是低估了人性的丑恶,即便我们做的再多,人家还额外要补偿……人资经理找我商量,我说,按照劳动法规定,该我们承担的,我们负责不推诿;不该我们负责的,我们也犯不上啊……坦白讲,我真觉得,我们做的就算可以了.
何况这种工伤,并非干本职工作的活所受,说句不好听的,纯属自己瞎嘚瑟。第二天,人资经理又找到我,明哥,你看这事咱这么处理行不行……他说了一个给些补偿的处理方案,这个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看我依然比较坚持,他讲了他接待对方家人,家境不是很好,多么值得可怜等等……我想告诉他,世上可怜之人很多,可恨之人更多,咱帮不起。
可利弊权衡之下,相比这个钱,让下属觉得我冷酷无情,让同事觉得公司没有人情,哪个更重要?我犹豫了。其实,我们当年只是一个几十人的小公司,没多大利润,但是确实不亏损。我是第二大股东有一定的决定权,想一想,我妥协了。说实话,如果公司不盈利或者在亏损,也许,我不会妥协,但是我想,不过是少赚点,别让下属为难了,能善良就善良一点吧……但当年,我们真没有多少收益,心疼是一定的。我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吧,就按你说的去吧,**,你太善良了”。
他可能不知道,以当时公司的运营情况而言,就这个事情本身我们应该负担而言,我真是咬了下牙才同意的,毕竟,我还得去说服其他合伙人。
我说“你太善良了”,一来想让他知道,这不是公司应该负担的,但是我们认了;二来也是提醒吧,毕竟,慈善这种事,前提是有钱,如果他总这么善良下去……他善良的是公司的钱不是自己的钱,我们也受不了。所以,当你的领导这样讲的时候,你要仔细琢磨一下,你处理事,是不是有点过了。我们的善良,要有一个合适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