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的发行标准、上市标准跟A股相比放宽了很多,而且强调了是科技产业,要伫立于整个国民经济的转型和发展。因此科创板在公司的基本面上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我们对它进行估值的时候有一些独到的方法,但是这种独到的方法又不脱离于我们传统的基本的理论方法。
具体来说,就内含估值法而言,分红政策不稳定导致DDM模型不再适用,而资产负债率不稳定导致FCFE模型不再适用,而基于现金流计算的FCFF估值法适用。此外,考察企业是否拥有竞争优势的EVA模型,适用于一部分已经拥有竞争优势的科创板企业,但不适用于尚未构建起竞争优势的企业。
就相对价值法而言,市盈率估值法只适用于有利润的科创板企业,而市净率估值法适用于科创板企业,尤其是硬资产占比相对较高的模型,但不适用于品牌、专业技术等软资产占比较高的公司。EV/EBITDA的估值法普遍适用于科创板企业。如果该企业有盈利能力,那么PEG估值法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