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简称QFII)制度是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它是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其货币没有实现完全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引进外资、开放国内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QFII制度允许符合一定条件并得到东道国有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汇入一定的外汇资金,转换为当地货币,并通过严格监管的特别账户投资当地资本市场。
QDII(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s,简称QDII)制度是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QDII制度是与QFII制度相对应的反向制度安排。它是在部分资本项目未完全开放的国家实行的,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经国内有关部门特别批准,通过开立收支范围严格限定的特别外汇账户,在一定额度范围内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一种过渡性制度。QDII制度通过在外汇管制中建立的特殊通道,可成功地解决在外汇管制下对部分国内机构投资者开放境外资本市场的难题。
在资本项目实现自由化后,QFII制度和QDII制度会逐渐取消,从而实现非居民境内证券投资和居民境外证券投资的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