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 发表于 2019-11-28 03:35 
楼主读书根本就不仔细。
斯密的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建立在生产的是物质产品还是纯劳务的区分 ...
“斯密的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建立在生产的是物质产品还是纯劳务的区分上。”——但看这句活,我认为你理解的斯密的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性劳动是仅仅区分劳动最后的存在形态,而不问它是不是价值。不知我对你语言的理解有没有错?
“工人加工原材料,制成物质产品,斯密说工人在原材料上“增加”了“价值”,这无非是说,工人的劳动有“价值”,至于他说“价值”可以“储存”在物品上,这个事情是可以商榷的;”——物质的价值生产性这点似乎从来是不存在疑义的,所以这里说价值的可储存性,即耐久度,这点是没错的。参看我发的笔记第一部分就有相关描述。
“仆人劳动,向主人提供了纯劳务,如房间的干净整洁,有没有价值?斯密说有的。但是斯密说这个价值随生随灭。”——你在这里说的,斯密说有的价值,房间的干净整洁,是使用价值呢,还是价值呢?还是你认为没有这个分别?
“那么,他就是把“价值”的“可储存性”当作了生产还是非生产的标准,进而将物质生产叫作生产,而劳务生产叫作非生产,从而成了拜物教。”——这里你进一步明确了第一就的内容,就是将劳动存在形式的物质性与非物质性,进一步明确为价值的储存性和非储存性,这里发生了一个转折,物质性与非物质性是使用价值的存在特征,而价值的储存性与非储存性是价值的存续特征。
“仆人等纯劳务的生产,就是生产,不是什么非生产;仆人等提供纯劳务从而获取报酬,就是“创造了价值”的证明。”——问题在这里发生了变化,我们说过非生产是相对性的,仆人们赚得了报酬,他自己觉得有价值,但那有什么用?资本家可用于投资的收入因为雇佣仆人发生了缩水了,相对地说,资本家损失了他原本可以利用这笔钱赚得的利润部分,他们还认为,这个利润部分在仆人那里也没有被生产出来,因为利润是资本家生产的。从头到尾,生产的目的,用于此处的生产本身,就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于资本家而言的,也不是相对于生产出来的物而言的,而是相对于是否有利润而言的。参看本人发的笔记第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