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假设市场上存在一种可以满足所有需求的“超级商品”。也可以称之为“总消费品”。如果存在这么一个“超级商品”,那么我们每个人每天只需要消耗一个标准的“超级商品”就可以度过一整天的时光(即:获得一天的“生存时间”)。
我们再假设,为了生产这个标准的“超级商品”而耗费了10个标准工时的时间。那么就会有下面关系和公式:
1个“超级商品”=24个(时*人),生产1个“超级商品”所投入的成本=10个(时*人)
--------------------
于是有计算公式:利润时间=24个(时*人)-10个(时*人)=14个(时*人)
上述是错误的。
你不问一下,上述为什么是错误的?说上述错误,是否错误吗?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是让大家吹捧你来了?
你不管不问。那么我不能和你一般见识,还是给你指点一下吧:
对任一商品,对它的消费过程,设为24人小时,对它的生产过程,设为10人小时。
那么,上述一个是消费活动的24人小时,另一个是生产活动的10人小时。
那么,你应该首先承认,上述是不同的活动,一个是消费的活动,另一个是生产的活动。
那么,你应该首先论证,为什么消费活动的1人小时,等于生产活动的1人小时。论证完了,论证成立了,你再说上述不迟。
那么,消费的1人小时,当然不等于生产的1人小时。
还有其他问题,就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