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魔 发表于 2019-12-16 14:36 
收入偏好什么鬼?你不如直接说神了——或者找只鬼来否定劳动价值论,那更显得无法颠扑
商品价值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是一个常识性马克思观点。
但商品价值的确定并不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有人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本身似乎很难量化,好像很有道理。好像没有人真正计算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为什么没有人真正计算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
第一社会是什么范围?这很难确定,这都无法确定,谈何计算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第二劳动时间如何计算?因为劳动是分工的,不同的劳动时间是否要换算?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时间如何换算?劳动时间如何计算也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在社会与劳动时间都无法确定的前提下,确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怎么会办得到呢?
商品价值是商品与货币交换时一定数量商品交换货币的多少。非单位数量交换的货币的多少是总价值——简称总价,单位商品数量交换的货币的多少是单位价值——简称单价。单位价值就是价格。
商品价值是需求方与供给方协商达成共识确定的,没有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确定。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商品价值的确定上,确实没有起作用。
即使假设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确定,那还要确定单位劳动时间总价值呢,这更没有人确定了。
现实世界,真的没有用社会必要劳动确定商品价值的,有很简单的办法,为什么要用非常难非常难的办法呢?双方协商很简单的事啊,讨价还价不是很难的。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虽然没有被应用于实际的商品价值确定,但在理论上,商品价值确实是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正相关(不是成正比)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多的商品价值确实是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