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共产品涉及政府应不应该出钱的问题,所以很重要。
大部分教材用萨缪尔森的标准:非竞争性和非排它性。因此按萨翁的观点,win系列至少是“准公共产品”。这样定义“公共产品”有什么意义?
我的观点是公共产品只需求满足一条就够了:非排它性。
因为非排它性必然意味着成本无从回收,从而没有私人愿意生产,如果这项产品是有价值的,则理论上应由政府提供(包括间接和直接提供)
。
请大家找出例子来反驳啊!但是请注意不要因为某个东西是由政府提供的就用来反驳说它是公共品。
还有,排它性分为技术上的排它和经济效率上的排它。当然从根本上来说只有经济效率上的排它。
众所周知,软件具有非竞争性,软件的非排它性也依赖于技术和政府的努力,所有往往不能有效排它。不瞒各位,我用的windows xp就是10元买来的。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提出microsoft的产品是公共品,或者应以公共品的方式来生产。
软件产品的非竞争性不必多说,这不足以支持某一产品是公共品。而如果完全不能排它,则成本无从补偿,肯定不会有人自动来生产,这个产品或者缺失,或者当成公共品由政府生产了。可是如果通过某种制度安排解决了排它性问题,则这一产品可以成功的成为私人产品。这样的制度包括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及法律对侵犯别人产权的可预期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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